我想起香港基本法 (第44條) 也有寫明特首要至少40歲。如果「領導人要40歲」的做法 apply 到其他國家,那以下這班人應該也當不上領導人:
Matteo Renzi,40,意大利總理,去年就任時年僅39歲,意大利史上最年輕總理,有「意大利奧巴馬」(外媒稱)、「現代馬基維利」(支持者稱)、「現代墨索里尼」(反對者稱) 等外號。
Charles Michel,39,比利時首相,去年就任時38歲。
Jyrki Katainen,43,歐盟委員會副主席、芬蘭前總理,2011年就任芬蘭總理時39歲。
Taavi Rõivas,35,愛莎尼亞總理,去年就任時34歲,是全歐盟最年輕的國家領導人,在上月的大選中順利連任。還有例如冰島總理、馬爾他總理等就不全部貼出了,不過還加多兩位。
盧森堡首相 Xavier Bettel,前年就任時剛好滿40歲,其實是不符合這個主題啦,不過他近日因為跟同性伴侶結婚而上新聞,就順便貼出來......還有他的副手,即盧森堡副首相 Etienne Schneider 也是同性戀者。
應該大家都認得是誰。就任美國總統時46歲,好像有是跟主題無關,可是他以前做過阿肯色州州長,而他勝選和就任州長時只有32歲,是美國史上第4年輕州長,之後也好像沒人比他更厲害。
講回美國議員年齡限制。文章說,有此法是因為當年美國建國國父們,見到英國讓前首相的兒子 William Pitt the Younger 當上了首相 (1783年就任,當時24歲) ,覺得好像官二代靠關係就能當選,所以要加此例。
事後孔明看,William Pitt 上台時的確很多人不看好,特別是很多政敵以為他很快就會下台,但結果是他做了約廿年首相,成績有目共睹,而且越做越得到更多方面人馬支持,要不是他46歲時因過勞病逝 (令他頭痛的是打敗仗給拿破崙,ps 拿破崙當時36歲),隨時會成為英國史上任期最長首相。在幾年前一次泰晤士報調查中,他亦獲學者/評論員選為英國史上第4偉大首相 (out of 53位首相)。
所以官二代是否一定不好呢?不一定。一個人的能力,跟出身和年齡無必然關係。真的壓不住場,有關係也沒用。接替 William Pitt 當首相的 William Grenville 也是另一位「前首相個仔」,本身也有一定從政經驗,但只做了1年首相就下台。還有,William Pitt 的前首相父親其實在他18歲時就死去,所以他24歲時當上首相,是跟他父親名氣和人脈有關,但就難說是他父親安排,還有其他因素。最後,William Pitt 是天才兒童,14歲就獲劍橋取錄 (至今只有1個人試過比他更年輕入讀劍橋),17歲畢業,所以本身就已十分出名。
其實當年英國多官二代有很多成因。傳統和文化是其一,但制度上也有其他問題。例如當年英國選民人數很少,有些選區少至只有幾十個選民,只要吃幾餐飯,去幾個活動就拉完票,直接買票的情況也不少,有些選區更會被大貴族或大地主操控,想誰當選就下令農地租戶投誰。很多官二代靠些大貴族/大地主 uncle auntie 穿針引線,空降一個「袋左選區」(pocket borough),就能輕鬆當上下議院議員。至於當上議院議員,國王一時興起封個爵位給你就行了。有年齡限制也不見得能減少官二代,頂多是推遲他們「出道」的時間。
事實上,美國建國國父們雖然想禁官二代,但美國自己也有很多官二代甚至官n代的例子。第六代總統 John Quincy Adams,就是建國國父之一的第二代總統 John Adams 兒子。近年較有名的有布殊家族、甘迺迪家族等,甚至盛傳今年總統選舉可能又是克林頓 vs 布殊。所以,如果認為有年齡限制就能減少官二代,未免想得太簡單了。與其以年齡限制作事先篩選,不如讓選民自己決定吧。如果年輕人有心有力,爭取到選民支持,何不讓他們一試?
其實美國建國國父們之中,如後來當上財政部長的 Alexander Hamilton 和總統的 James Madison,都是廿幾歲就開始從政。年輕人潛力無限,他們自己應該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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