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

小學雞、小圈子、歷史教師、外國友人

小學雞

嶺大校長批評校園粗口歌,真是對極了,道德感爆棚,但我最期待的畫面還未出現:學生會成員像小學雞般坐在木椅木卓上,用紙筆寫東西,而校長就站在他們後方,翹著雙臂,手拿直尺,「目及」實他們,唸唸有詞:「再講粗口,就再罰你地留堂!再抄多十次校規!」

圍插小圈子

看新聞看到今天立法會會議中,林鄭月娥和李慧琼子一同圍插泛民,指他們擁抱千二人小圈子選舉反民主,我真是感動極了,原來政府和民建聯都同意千二人選舉是小圈子選舉、是反民主、必須要廢除的!

歷史教師

腳不再痛的董生再次見傳媒,為大家上了一堂世史課,補足了關於英國和美國歷史的知識。但我想董生也應該順便教一下中史。例如,早在公元前3XX年,大儒孟子就提出可以武力推翻暴君論:

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臣弒其君,可乎?」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有人稱之為中國民主民權思想的開端,想來也有2300年歷史矣,既然英國經驗是民主化要用700年,中國也應該在1600年前就可以試行民主了。

又例如,明末清初的另一位學者黃宗羲 (16XX年),亦以其民主和法治思想聞名,甚至被稱為「中國思想啟蒙之父」:

「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有治法而後有治人」

黃宗羲的講法,比美國立國、黑人平權早了N百年,看來中國也早就應該在民主方面超越美國了。

其實,馬克斯在18XX年在德國和英國發表共產主義理論,而兩國至今都還未實行到共產主義,中國卻已經首先實行到這個舶來貨了,可見中國早就超英趕美了。

最後,西漢也有位董生,不知是否董生先祖,名曰董仲舒 (前1xx年),曾提出所謂「天人感應」論,維基上如是說:

「董仲舒認為君主是天的代表,受命於天。當天子行王道、施善政時,自然就會表現得風調雨順,四季分明,一切變化順暢。災異則是譴責之意,而施政過失是產生災異之根本原因。當天子背離王道施行惡政時,天就會以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示警,進而予以懲戒。」

既然如此,2003年爆發 SARS,想必是「背離王道、施行惡政」之果,然後萬人上街,23條收皮,董生腳痛下台,按孟子之說,實乃正確無比之舉。

外國友人

董生又引述他的外國友人講的大道理。

的確,雖然中共向來最忌諱外國勢力對中國內政,包括香港事務,指手劃腳、說三道四,但也有例外。中共也有過多位「國際友人」和「中國人民老朋友」,如白求恩、柯棣華、斯諾等。董生如此珍重這些外國友人的意見,想必他們都是對中國有巨大貢獻的奇人罷。

話說筆者因為曾在外國讀書,也認識一些英美日本人,但我覺得他們的路數很難捉摸。

例如有些會談「奧巴馬是穆斯林論」、「民主黨是共產黨論」、「克林頓被中國買起論」、「911是布殊策劃論」、「智能設計和生物演化同級數論」、「全球暖化不存在論」、「NASA登月造假論」、「51區有外星人論」、「Kanye West 是 Paul McCartney 前輩」等等。

但同時,又有些朋友會講中國威脅論、六四死很多人、支持香港雨傘運動、來港現場直擊金鐘佔領區環境,甚至當我在 FB 上載政總連儂牆被清掉的照片後,還會大罵港府不會珍惜年輕人創意。

大概我的智慧不及董生。到底外國朋友的意見,哪些是真話哪些是廢話,哪些該 quote 哪些不該 quote,判斷不能。

2015年4月28日

[閒聊] 迷航落區、忍唔住笑、民調設計

迷航落區

從前,有位台灣總統叫陳水扁,通稱阿扁。有一次他準備出訪中美洲國家,想過境美國卻被安排只能在阿拉斯加落地,阿扁火大起來決定不去美國了!臨時改掉飛行路線,在專機上隨隊的傳媒也完全不獲通知飛機在飛往哪裡。結果這趟旅程,阿扁自稱「興揚之旅」,輿論卻叫做「迷航外交」。儘管阿扁的「迷航外交」大多數時間都在離地飛行,終究還是有「落地」的,在阿聯酋、荷蘭、巴拉圭、利比亞、印尼都停過機入油。

參考 扁興揚之旅行程變變變 被戲稱迷航之旅 (聯合報)
http://paper.udn.com/udnpaper/PID0001/214197/web/#3L-3802954L




忍唔住笑

法國剛舉行「莫里哀之夜」Nuit des Molières 戲劇界頒獎禮,焦點落在一位全裸上陣的嘉賓搶去。他在發言時抗議編劇的薪酬待遇太差。焦點同時落在出席典禮的文化部長 Fleur Pellerin,畫面可見她很努力地忍笑,但結果還是忍唔住笑,還笑得幾厲害。笑點這回事,真的人人不同。下面的第二條 link 有片,請注意沒有打馬賽克,沒有幫裸體嘉賓「收皮」。

參考 Naked comedian shocks French culture minister
http://www.thelocal.fr/20150428/naked-comedian-shocks-culture-minister

VIDEO. Aux Molières, un comédien nu interpelle Fleur Pellerin (有片)
http://www.francetvinfo.fr/culture/video-aux-molieres-un-comedien-nu-interpelle-fleur-pellerin_888661.html



民調設計

在 facebook 上看到朋友貼了來自「政治百科全書」、「政治通勝」(命名 by 我們) 的英國劇集 yes minister 的片段,講做民調。劇情說,首相打算重推兵役,可是下屬 sir H 反對。下屬 B 就說,但政府剛做了民調,說多數人是支持兵役的耶!Sir H 就說,簡單,我們立即做個民調是多數人反對兵役。怎麼做法呢?請聽 sir H 現身說法。


link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0ZZJXw4MTA

2015年4月27日

簡談尼泊爾政治

尼泊爾發生大地震,數千人死亡,大量平民無家可歸,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可是以尼泊爾政治的混亂,實在令人憂慮其政府能否做好救災和善後工作。筆者並非尼泊爾專家,但也搜集了一些簡單資料供大家參考。

尼泊爾位於世界屋脊,生活環境嚴峻,人均GDP(PPP)只有約2300美元,排全球150幾名,是全球最窮國家之一,偏偏人口卻意外地多,達2600萬,排全球40幾名。窮人多,自然亂。

尼泊爾以往是君主立憲國,但一直派系林立且政治不明。1995年,毛派共產黨發動武裝革命,尼泊爾陷入內戰。2001年,王室發生怪異血案,王子在飲醉後下殺死國王、王后等多名王室成員後,再吞槍自殺。結果國王的弟弟即位,但在各種陰謀論滿天飛之下,其威信亦大打折扣。

2005年,國王突然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廢除政府,自掌權力,卻激得國內外一致聲討,被廢除的政府甚至和毛派共產黨議和,決定先解決掉國王。數個月後,國王在龐大壓力下中止緊急狀態,再次上台的政府和毛派共產黨達成協議結束內戰。2年後,國會通過廢除帝制,尼泊爾成為共和國,並選出制憲大會撰寫新憲法,豈料這只是另一場亂局的開端。

制憲大會選舉無一黨派取得過半數,毛派共產黨、馬列共產黨、尼大黨三派各持己見,令撰寫新憲法工作無寸進。制憲大會任期到2012年完結時仍未完成制憲,搞到要進行第二屆制憲大會選舉,但選舉後至今仍然未有新憲法。而期間政府內閣在三派之間輪流擔任,自2008年國王退位,尼泊爾成為共和國以來,7年間有過6個不同政府,還有一個臨時政府,即平均一年換一次。

政治如此不穩,也難怪國家未能發展,民生未能改善了。只能說希望三派能合作應對今次災害吧。

最後,在外交上,尼泊爾為中國和印度爭奪的對象,兩國近年都有和尼泊爾政府簽署投資計劃。今次地震發生後數小時內印度第一支救援隊已經抵達加德滿都,中國的救援隊亦於次日抵達。

參考:BBC 的尼泊爾政治大事表
http://www.bbc.com/news/world-south-asia-12499391

2015年4月24日

再談普選定義

上星期寫過篇短文提到美國、德國、意大利、日本等地的選舉制度曾被法院判過違憲,按梁振英的理論應是假普選,今次就談談我對普選定義的看法。首先要釐清一些詞彙之間的關係。

民主、普選、直選、公提的關係

民主,是主權是否在人民,人民是否能夠影響政治決定,例如牛津字典說 democracy 是 a system of government by the whole population,屬一種概念上的東西。正因為是一種概念,有些人就會說「沒有標準」、「要看實際情況」、「每個國家不同」來試圖蒙混那些懶得思考的人。但對政治學者來說,民主的確有些基本的具體表現,例如全民有參政權和投票權、選舉是公平公開進行、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受保障等等。

普選,嚴格定義只是全民有參政權和投票權,牛津字典上 universal suffrage 是 the right of almost all adults to vote in elections,並沒提及選舉須是公平公開、基本人權受保障。再對比上段的民主要求,普選只是民主的其中一個條件,有普選不一定是民主,雖然沒普選的就一定不民主。所以即使新加坡、伊朗,甚至蘇聯、北韓,從法律條文上看,都是全人有參政權和投票權,但因為選舉運作和人權狀況,鮮會有政治學者形容他們為民主。現在香港常講的「真假普選」,可說是源於這個問題。後面會再詳述「一人一票」跟「民主普選」的關係。

直選,即直接選舉,指被選者是由投票者所投的一票直接選出,與之相反的是間接選舉,指被選者是隔了一層地由中間人選出。維基上直接選舉是 voters directly cast ballots for the person, persons, or political party that they desire to see elected,而間接選舉是 voters elect a body which in turn elects the officeholder in question。直選和間選是針對選舉程序作分類,兩者均可以是普選和民主。

例如德國總理,是由德國下議員議員選出,而下議員議員由全體德國選民選出。那總理和議員之間,是直接選舉關係,議員和選民之間,是直接選舉關係,而總理和選民之間,則是間接選舉關係。雖然是間接選舉,因為中間隔了的那一層國會議員仍是由民主普選產生,一般政治學者會認為德國總理也算是民主普選產生。同樣的道理可以套用在英國首相上。英國首相由下議院多數派產生,下議院由民主普選產生,故英國首相是民主普選產生。

事實上,除了德國總理和英國首相,意大利總理、西班牙首相、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挪威、芬蘭、瑞典、奧地利、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的政府領導人,都是由議會選出,甚至美國總統,嚴格來說也是由「選舉人團」選出,跟一般選民是間接選舉關係。只是無論議會還是選舉人團,都是由民主普選產生,故這一堆國家的領導人都可說是民主普選產生。

有些香港人會產生「直選才是民主」的想法,可能因為香港現時政制中,小圈子的行政長官和商界功能組別都是間接選舉 (選委會/公司票/團體票),只有立法會地區直選是全民選出。但其實只要中間人一層的選民基礎夠闊,也反映一般選民的意願,領導人由間接選舉產生,也可以是民主普選。

然後是公民提名。公民提名,就是參選者收集一定數量選民簽名就可以成為候選人的程序,相對政黨提名和議員提名等。有些國家甚至無明確提名程序。

公民提名也並非民主普選的必須條件。在英國和德國等首相/總理是由國會議員選出的地方,一般選民自然也不會直接提名首相/總理人選。(倒是如果首相/總理要參選國會議員,可能須經過公民提名。) 美國總統的報名程序則是50個州不盡相同,有些有公民提名,有些有其他提名方法。

法國總統是直選產生,由全法選民直接選出,但並無公民提名。有意參選法國總統者,需要收集500個民意代表的簽名 (國會議員、區議員、市長等),可是全法有提名權的民意代表有約4萬人,500個簽名只是1%左右,其實不難收集。連以政見偏激聞名的「勒龐」Le Pen 父女都可以每屆總統選舉都成功參選了。

所以,直選和公提,都並非民主普選的必須條件,甚至兩者都沒有而仍然是民主普選的國家,大有人在。同時有直選+公提,筆者對其選制有認識的地方中,只有台灣和南韓總統。奧地利、芬蘭、葡萄牙、冰島等的總統有直選+公提,但他們跟美國、台灣、南韓總統不同,並無實權,屬「虛位元首」。

香港所謂「普選方案」的問題,不是在於沒有公民提名所以不民主,或者因為有得投票所以是民主,而是在於提名委員會有讓中共操控和篩走異見政客的可能,而且也有將選民分為兩個等級之嫌 (有權和沒權選提委的兩種選民)。

深入理解「一人一票」

上面為了解構幾個詞彙之間的關係,只簡單提及「一人一票」,這裡再詳細講。普選是全民有參政權和投票權,香港常將之簡化為「一人一票」。但要做到民主普選,不只是照字面講的「一人一票」,每個選民都可以到票站投一票,還要「票值」都相等或相近。所謂票值,就是每張選票對選舉結果的影響力。例如早前筆者有篇短文說過美國、德國、日本等地的選舉都被評為違憲,就是基於票值不均的問題。

在日本,票值不均被稱為「一票の格差」,法院可以基於部份選區的選民人數差距太大,票值過於不均,判選區劃分違憲。根據維基紀錄,現時差距最大的是「東京1区」49.2萬人和「宮城5区」23.1萬人,差了2.13倍。理論上,「東京1区」的選民投票時有49萬分之1機會影響選舉結果,「宮城5区」的選民則只有23萬分之1,後者對選舉結果的影響力是前者的2.13倍,所以存在「一票の格差」。

在美國,眾議院選區同樣有規定選民人數須是盡量均等,而即使選民人數均等,如法院認為選區劃分是過度地受到政黨操控 (gerrymandering),仍然可以判選區劃分違憲。筆者上次 quote 的一篇新聞就是 Virginia 法院判某選區硬將黑人聚居地組合而成,令該選區太多黑人,其他選區則太少黑人,是過度的政治操作。

在德國,其憲法法院認為,只有比例代表制才能確保每個政黨所獲得的議席跟其所獲得的票數成一致比例,票值相等,因此對下議院以往未能做到比例一致的選舉制度,下了違憲的指令。

同時,德國憲法法院亦認為政黨要有5%票才能進入議會的門檻,會令小黨無法進入議會,損害小黨支持者的票值,以及令政黨得票和議席不一致,有機會違憲。但政府指這是要考慮到太多小黨會對議會和政府運作造成負面影響,於是憲法法院未有撤去這個門檻。

可是對於歐洲議會選舉,憲法法院就認為沒有需要保留門檻,因為歐洲議會選舉並不影響德國國政,德國的議席只佔歐洲議會整體約一成,小黨進入了歐洲議會影響力也不大,所以判歐洲議會選舉不可設有門檻。結果上屆歐洲議會選舉德國選區,最低票當選者憑0.63%票 (實數則有18萬) 也能當選。

在意大利,其憲法法院亦認為選舉制度中,最高票的政黨不論得到多少票,都能自動獲得過半議席的部份,未能做到確保選民票值相等,因此下了違憲的指令。例如上屆選舉,現任總理「倫齊」 Matteo Renzi 的民主黨 PD 以25.4票取得47.3%議席,前總理「貝佬」 Silvio Berlusconi 的自民黨 PDL 有21.6%票卻只得15.7%議席。

以上的例子可見,單是全部選民都可以去票站投一票,在部份西方民主國家中並不足以被認可是民主,還要考慮選民的權利是否均等、選民有無選擇、候選人或政黨間的競爭是否公平等等。當然,並非每國的憲法法院對票值均等的理解都一樣,例如美國法院就沒像德國法院般要求採用比例代表制。但總括來說,認為選民都可以投一票就是民主,可說是對民主有著一種較膚淺的理解。

現在香港立法會選舉,有些議席只有百幾個選民,有些議席則有幾萬個甚至幾十萬個選民,正正是票值不均或「一票の格差」。如果人人都可以去票站投票就叫「一人一票」和「真普選」,現在其實已經是人人都可以去票站投票選立法會議員啦,那豈不是立法會已經有「真普選」了?

至於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候選人是經提名委員會篩選過才開放給全體選民選,是否製造了一群有得選提委會的上等選民,和沒得選提委的下等選民?這個提委會是基於過往的選委會成立的,大家看看過往選委會的運作,候選人或政黨間的競爭是否公平?去到全體選民投票階段,大家又有無真正選擇?

左:哈薩克總統 Nursultan Nazarbayev
右:烏茲別克總統 Islam Karimov
順便提最近的兩宗選舉

烏茲別克在3月29日剛舉行了總統選舉。自蘇聯解體、烏茲別克獨立 (1991) 後一直出任總統至今的「卡里莫夫」Islam Karimov,以90%票高票順利連任,投票率亦達90%。其他三個候選人現時都是政府官員,三人都對 Islam Karimov 讚不絕口,說他政績彪炳云云。西方傳媒和人權組織就批這三個候選人明顯是陪跑,烏茲別克民眾根本沒真正選擇,不論得票率和投票率再高,都掩飾不了這是場假選舉,烏茲別克的所謂民主是虛有其表 (façade) 的實況。

哈薩克亦將於4月26日舉行總統選舉。同樣自蘇聯解體、哈薩克獨立 (1991) 後一直出任總統至今的「納扎爾巴耶夫」Nursultan Nazarbayev,預料會再次以高票連任。上次的選舉中,他取下95%得票,投票率則達90%。其中一位另外的候選人承認自己是陪跑,還說自己也投了 Nazarbayev 一票。西方傳媒和人權組織的意見,大家都應該猜到了。

網上看到有外媒這樣總結即將舉行的哈薩克選舉:「Why Is Kazakhstan Even Having an Election? An early presidential election is being held next Sunday and we already know how it will turn out.」

如果香港政改通過獲得通過,到2017年,可能就會有外媒這樣說:「Why Is Hong Kong Even Having an Election? An election is being held and we already know how it will turn out.」

2015年4月23日

正在想一些比喻

政改方案出爐,正在想有沒有些比喻可以用,希望沒有人已經提過出來,「撞橋」吧。



比喻甲
以前是父母幫你選女朋友,而且你不可 say no,他們選了誰你就得跟誰拍拖。

於是你要求自己選,而且都答應了讓父母可以「守尾門」,自己選完,會再見家長確認,讓父母批准了,才結婚擺酒。

父母就回說,可是我還是不放心。不如我們先幫你選出幾個候選女友,再給你選啦。以前你是沒得參與,盲婚啞嫁,一定要得,現在參與度高了,不是進步嗎?還不夠嗎?。反正,你先選父母後選,和,父母先選你後選,都是差不多罷!

你就堅持說要自己選,因為誰先選誰後選,當然是有分別啦!

父母又回說,那我們讓步啦,我會先讓最多十個女仔入閘,而且門檻很低,從中再精挑細選出兩到三個出閘,給你選。怎樣?會讓你心儀女友出閘的機會應該提高了罷!有女就食住先啦!而且你不接受我這個方案,不代表我就會換個更好的方案給你

這樣做會否讓你最終選中心儀女友的機會提高了呢?大家自己想想。





比喻乙

小明去考會考,拿了個U。可是要升班,大家要他重考,他就考個F。大家叫他再考得好一點啦,小明就發老脾說:F不是比U高分嗎?我都叫進步了,你還想怎樣?誰知道我下次考一定會高分過F?做人別太貪心,凡事想一步到位拿個A,適當時候要讓步一下嘛。

小明,你考到A當然是最好,但我們沒說你一定要A,而且,至少不要F都袋住先吧,F仍然是不合格呀!



比喻丙

某某校際賽即將舉行,舉辦方說,反正參考過去經驗,會贏的不是「拔卒」書院就是「喇叭」書院的啦,不如以後規定只有這兩間學校可以參賽啦,免得太多人參賽,裁判會混淆,而且也可以省錢省時間少舉辦幾場初賽,符合經濟效益嘛。

學生們就抗議說,要篩選,當然是在場上看實際表現來篩選,怎麼可能只讓兩間學校參賽,其他人都不可以?

舉辦方又說,篩選一向都有的啦,你看「拔卒」和「喇叭」兩間名校都是校內會進行篩選的呀。

但人家名校校內自行篩選,選出最有勝選的人參賽,只是他們校內的策略,不影響其他學校的人參賽,甚至兩間名校有學生不滿沒被老師選上不能出賽,可以轉校去其他學校再參賽呀。這跟比賽本身在報名階段就搞篩選,規定只准兩間名校參賽,是完全兩回事好嗎?

2015年4月22日

(即時更新) 政府連自己的方案都未搞清楚?

剛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每名特首參選人只可獲120至240個提名委員提名,所以可有最少5個至最多10個參選人 (按提名委員有1200人計)。
可是如果我沒搞錯,提名委員應該可以選擇不提名任何人,所以最少的情況下,應是可以低至有0個候選人!從實際去想,明知最終只有2至3人出閘、須獲過半數支持,報名入閘的人也很有可能只有2至3人。所以從計數或實際上想,都不會是最少5個參選人會入閘。
其他反民主和不合邏輯的地方都不管了,但政府連自己的方案怎麼運作都未搞清楚,自己的內容都自相矛盾,還想怎麼說服人?
再加一句,林鄭說果如方案獲通過,就已經是達到基本法講「最終達致普選」,是否暗示「袋住先」真的是「袋一世」?

2015年4月14日

北韓緬甸是真普選,美德意日是假普選

最近為了洗香港人腦,北京和港府就何謂真假普選,不斷發出混淆視聽的講法,筆者都在思考是否應寫一篇文講一下,但在不知何時寫得出之前,先回應其中一個被人恥笑得特別嚴重的講法,就是特首梁振英講的「合憲法便是真普選」。可能他都知道這個講法太牽強,被問到「那北韓緬甸是否合憲就是真普選」,他都不敢正面回答。

選舉法合憲,理應是很容易做到的事,那不就每個地方的選舉都是真普選嗎?相信大家會這麼想。但其實,看看世界各地,違憲的選舉還真不少,按梁振英的理論,以下地方的都是假普選了:


美國地區法院宣布眾議院選區劃法違憲
Court declares Virginia’s congressional map unconstitutional (華盛頓郵報)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local/virginia-politics/court-throws-out-virginia-congressional-map/2014/10/07/97fb866a-4e56-11e4-8c24-487e92bc997b_story.html


德國憲法法院宣布下議院選舉辦法違憲
German court dumps election law that favored Merkel (路透) :
http://www.reuters.com/article/2012/07/25/us-germany-election-court-idUSBRE86O0W820120725


德國憲法法院宣布歐洲議會選舉辦法違憲
Germany Karlsruhe court scraps EU vote threshold (BBC):
http://www.bbc.com/news/world-europe-26351565


意大利憲法法院宣布下議院選舉辦法違憲
Italy's top court rules electoral law breaches constitution (路透):
http://www.reuters.com/article/2013/12/04/us-italy-law-unconstitutional-idUSBRE9B30YW20131204


最新鮮滾熱辣:2015年4月9日,仙台高院判去年的眾議院選舉「違憲状態」
一票の格差、仙台高裁は「違憲状態」 昨年衆院選 (朝日):
http://www.asahi.com/articles/ASH476X4QH47UNHB01L.html


這些地方的選舉為何會違憲呢?這裡就不詳細解釋了。只是,按梁振英理論,看來北韓緬甸的是真普選,美德意日等國反而是假普選,香港應該學習民主的對象是前者不是後者。而只要根據人大831決定通過政改方案,香港的民主程度「超美趕朝」也就指日可待矣。


瑞典式解決管治危機方法

由於去旅行晚了更新,文章已在上星期的《am730》刊出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259378



最近香港常常講管治危機,特別是政改問題,到底會如何收場?幾個月前瑞典也出現過一場管治危機,執政黨在議會不夠票,財政預算案被否決,政府面臨倒台,最終朝野卻透過協商解決事件。筆者今次講講這個瑞典經驗,且看有沒有地方值得香港借鏡。

瑞典管治危機的源頭是去年9月的國會選舉。瑞典政黨大致可分為左翼和右翼兩大陣營,但近年卻有個被指是極右排外法西斯的瑞典民主黨冒起,而在去年的國會選舉中,民主黨得票急升成為第三大黨,令傳統兩大陣營都無法取得過半議席,結果屬左翼的社民黨和綠黨組成新政府,但他們只佔四成議席,無法保證政策和法案能獲國會通過。其實只要拉攏到民主黨,左右是但一個陣營都會立即夠票,但他們都不願接受民主黨大削新移民人數的條件。

終於在兩個多月後的12月3日,新政府的財政預算案被國會否決,新首相洛夫文 (社民黨) 表示政府難以運作下去,宣布將會辭職和提早大選。洛夫文事前已多次約見右翼陣營四個政黨的黨魁,呼籲他們不要捆綁投票,希望撬夠票通過預算,又指政府倒台只會是極右民主黨得益,但都無用。(注意在瑞典,重要法案被否決政府是要問責下台的,不是反而會連任的。)

由於瑞典法律指明每次選舉至少要相隔六個月,政府未能即時辭職,預定12月29日才能正式宣布。雖然如此,人人都已認定今屆政府會成為瑞典戰後最短命政府,各大傳媒開始恢復做民調,連選舉機構都說要為舉行選舉作準備。

但峰迴路轉,在政府預定要正式辭職前兩日的12月27日,首相洛夫文、執政拍檔綠黨、右翼陣營四個政黨,共六個政黨的黨魁突然叫齊傳媒召開聯合記者會,宣布朝野已協商出解決管治危機的辦法,政府無須辭職或提前大選!原來各黨在聖誕期間不斷開會談判,傳媒亦有收到權威消息通報,可是傳媒都沒想到會直接取消辭職和選舉。

youtube 截圖,左三為瑞典首相 Stefan Löfven
由於綠黨設有男女黨代表各一名,六個政黨開聯合記者會,卻有七人在台上

那協商的結果是甚麼呢?主要有3項:一、政府未來一年會執行在野右翼陣營提出的財政預算案。二、之後幾年在野陣營不會再否決政府提出的預算。三、在野陣營不否決政府預算的協議會生效至2022年。

該如何理解這個協議呢?首先,它的目標有兩重:確保政府運作和防止極右民主黨成為造王者。今次危機之所以出現,源於極右民主黨卡住關鍵位,兩大陣營都無法過半,民主黨能左右大局,而民主黨決定趁今次預算案拉倒政府。兩大陣營都視民主黨和極右勢力為必須齊心杯葛的對象,不想讓民主黨再有機會威脅政府,迫政府執行收緊移民政策,於是需要私下協商合作方法。

但在野黨剛剛否決了預算案,令政府瀕臨倒台,雙方不是應該沒有互信,政府不是應該呼籲選民認住拉布議員、以選票懲罰在野黨、vote them out 的嗎?怎麼卻坐下來談判了?因為民調顯示,即使爆發了危機,各黨的支持度都沒大變,重選後兩大陣營依然無法過半,就算右翼陣營能取代左翼陣營組成政府,仍然會面對民主黨是造王者的情形。既然如此,兩大陣營就有實際需要摸索出合作模式。

所以協議的頭兩條條款,是雙方各退一步:左翼政府未來一年會執行右翼提出的預算,換取右翼往後不否決政府預算。而第三條條款,則說協議會生效至2022年。瑞典國會是4年一屆,協議生效至2022年,即是下屆政府和下屆在野陣營都會受到約束。下次選舉誰會執政誰會在野,是還未決定的,所以這是將兩大陣營都鎖死在一條船上,讓雙方表示自己有誠擔 (commitment) 的一個辦法。其實政府很多施政本來就會延續到下屆的啦,甚麼「不能代下屆政府作承諾」根本就是廢話。

當然,有些人,特別是失去左右大局機會的民主黨,就批評是次協議黑廂作業、反民主,令議會失去反對聲音、政府可以為所欲為,又質問為何取消大選、取走我一票。這次談判的確是暗中進行,連權威消息都沒放太多風,但是否反民主就值得商榷。瑞典向來都是由多個政黨組成聯合政府,出於務實而協商談判本來就經常發生。瑞典國會是普選產生,政黨都得到民意授權,今屆政府是最大黨社民黨有份組成,不能說不是民選產生。協議也只是說不會拉倒預算案,不代表在野黨不能反對其他政策。何況2018年仍會再次舉行大選,朝野政黨仍要面對選民,亦有機會出現政黨輪替。所以又不能說協議會令政府為所欲為。

但這種談判恐怕很難在香港發生。因為北京已視香港政改問題為管治權之爭,不容許政黨輪替,即是建制派永遠會執政、民主派永遠是在野。既是如此,他們當然不會像瑞典兩大陣營般會易地而處,會想下屆如果政黨輪替會怎樣、如果我執政了或在野了會怎樣。在香港,一邊只會想如何鬥死對方,另一邊就只會想如何抗衡到底。同時,香港亦不會有一股像瑞典民主黨般會同時威脅兩大陣營,迫使他們合作的勢力存在,因為香港建制派一定能控制政府和立法會多數議席的嘛。那自然是即使管治危機一單接一單爆發,雙方都不會去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