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

(即時更新) 政府連自己的方案都未搞清楚?

剛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每名特首參選人只可獲120至240個提名委員提名,所以可有最少5個至最多10個參選人 (按提名委員有1200人計)。
可是如果我沒搞錯,提名委員應該可以選擇不提名任何人,所以最少的情況下,應是可以低至有0個候選人!從實際去想,明知最終只有2至3人出閘、須獲過半數支持,報名入閘的人也很有可能只有2至3人。所以從計數或實際上想,都不會是最少5個參選人會入閘。
其他反民主和不合邏輯的地方都不管了,但政府連自己的方案怎麼運作都未搞清楚,自己的內容都自相矛盾,還想怎麼說服人?
再加一句,林鄭說果如方案獲通過,就已經是達到基本法講「最終達致普選」,是否暗示「袋住先」真的是「袋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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