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

小淵優子與日本政壇運作

文章已於 am730 上刊出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233912)
這裡的圖片是由我補上



小淵優子 (wiki 圖片)
日本經濟產業大臣小淵優子,上任一個多月就因政治獻金醜聞辭職,為安倍晉三政府引爆政治炸彈。小淵現時40歲,是安倍內閣中最年輕的閣員,2008年34歲時就曾進入麻生太郎內閣,破了日本戰後最年輕入閣紀錄。在充斥年長男性的日本政壇,小淵這樣的年輕女性政治明星相當突出,原本被看好可能當上日本首位女首相。小淵的上位,跟她是前首相小淵惠三的女兒有莫大關係。

眾所周知,日本政壇很多「世襲政客」。日本社會很多方面仍然很傳統,講人際關係,特別是政界,世襲政客能繼承父輩甚至祖父輩的人脈和選舉樁腳,在拉票和籌募資金時都會有優勢,而有些 uncle 照住,也能上位上得特別快。接替小淵優子擔任經產大臣的宮澤洋一,是另一位前首相宮澤喜一的姪兒。現任首相安倍晉三,是前首相岸信介的外孫。副首相麻生太郎,是前首相吉田茂的外孫。復興大臣竹下亘,是前首相竹下登的弟弟。世襲政客比比皆是。

小淵優子的父親小淵惠三,在政壇打滾多年,做過首相,人脈自是沒話說。小淵優子在父親死前擔任其政治祕書,有份參與政治和地區工作,順理成章地繼承其關係網絡。還有多一重優勢,就是小淵惠三在走馬燈地更換的一眾日本首相之中,也額外具知名度。事緣1989年日皇裕仁逝世,當時小淵惠三是內閣官房長官兼政府發言人,是由他宣布裕仁逝世、明仁繼位一事。當時他拿出寫著新年號「平成」的紙板的一幕,成了日本改朝換代、迎向新世紀的象徵,傳閱率極高,他也因此被稱為「平成大叔」。

在 google 上搜查「小渕恵三」
也會出現大量他當年拿著「平成」紙板的圖片
小淵優子在父親中風急逝後臨危受命,參選空出的國會議席,年僅26年的她立即以76%的壓倒性高票當選,之後再連續4次當選至今。她最近一次選舉就以77%或13萬票當選,拋離分別只有2萬和1萬多票的兩個對手,堪稱票后。由於其議席極為穩固,又有知名度,小淵優子經常被邀請到其他選區幫自民黨拉票。

小淵父女身處的群馬縣,本身是自民黨票倉之一,又稱「保守王國」,該縣選出的7個國會議員,全部都是自民黨。其中一位福田達夫,是前首相福田康夫的兒子、前首相福田赳夫的孫兒,而另一位中曾根弘文,是前首相中曾根康弘的兒子。群馬縣出產過4位首相,在日本47個主要行政區中排第3,在山口縣和東京都之後。

排第一的山口縣,正是安倍晉三的故鄉。此縣又是一個「保守王國」,選出的6個國會議員全部都是自民黨,而且可謂是「星級陣容」,幾乎每位都是政治明星。除了安倍晉三,還有其弟岸信夫 (過繼給外公岸信介家族)、自民黨副總裁高村正彥、前內閣官房長官河村建夫、前農林水產大臣林芳正。最後一位江島潔只做過市長,較欠星味。6人全都是世襲政客,從父親或祖父一代已經開始從政。

山口縣出身的8位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山縣有朋、
桂太郎、寺內正毅、田中義一、岸信介、佐藤榮作、
安倍晉三 (攝於山口縣萩市)
整體而言,鄉下地方較傾向保守和多自民黨鐵票,大都會如東京、大阪等的票源則較為流動。鄉下地方人口流動較慢,較重人情味和同鄉之情,年齡層亦較高,偏保守,政客較容易靠地區工作鞏固票源。長年執政的自民黨重視鄉下地方票,亦造就日本對本土農業非常保護的政策,近年日本跟美國就TPP自貿協議進行談判,都是卡在農產品關稅。

但世襲政客並非無敵,不可大安旨意。今次小淵優子的政治獻金醜聞,源於支持她的地區樁腳團體賬目不清,而小淵在記者多番追問下,承認自己也對這些團體的財政狀況不甚了解,因為都是委託了「自小就認識」的人員負責處理,即是繼承自父親的那些政治助理。於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靠父親下屬的幫助當選,亦因父親下屬的問題下台。有記者到小淵的選區訪問,一些民眾對她下台表示婉惜,但亦有人抱怨除了大時大節就很少見到她親自落區,拉票都是由地區樁腳代理。議員地位來得太容易,令人忘了最基本的議員工作。

小淵入閣僅一個多月就爆出醜聞,連帶其他閣員也相繼出事,亦突顯日本政界和傳媒經常都是先儲起黑材料,等你上位後就找機會拉你下台的常態。最經典的大概是1989年的首相宇野宗佑,上任3日就被爆跟藝妓有染的「缺失」,加上一個月後自民黨在參議院選舉中落敗,宇野宗佑拜相僅69日就要下台。

面對醜聞,盡快止蝕是上策,絕對不能像香港官員那樣「擠牙膏式」回應。例如2011年時任外交大臣的前原誠司,被爆收受不當政治獻金,兩日後就極速宣布辭職。事緣前原收受了一位街坊25萬日圓的捐獻,但該婦人原來是韓僑,沒日本國籍,而日本法律禁止收受外國勢力獻金,前原因此犯法。但前原表示不知道對方捐了錢,該婦人又說不知道一定要日本人才能捐錢,加上25萬日圓實在不算很大額,最終事件對前原的政治前途打擊不大,他次年再次被招攬入閣。筆者之前到京都旅行時也依然看到前原的海報 (他的選區在京都)。但小淵的案件涉及幾千萬日圓,想翻身恐怕不容易。

安倍晉三的民望最新跌至40多個%,其實以日本首相來說依然算是不錯的,加上在野黨勢弱,安倍暫時仍然安全。但如果閣員再爆多些醜聞,人民又未看到他的經濟政策帶來甚麼實際好處,恐怕自民黨內要求換人的壓力會越來越大。

2014年10月30日

未夠秤的瑞典政治 + 男神政客

筆者上月寫過一篇「未夠秤的瑞典政治」講瑞典甚多年輕人從政,實在令人擔心他們到底是否認識政治、未夠秤、被政客利用、勾結外國勢力、沒有前途......(下刪n字)。當中提到:

「巴基斯坦少女馬拉拉 Malala Yousafzai (17),年紀輕輕就表現出成年人也難及的成熟思想,還有不畏強權的堅定決心,確實能夠讓人看到個人見識與年紀並無必然關係。香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59)之前在電台節目上,與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 (17) 對話,竟然批評對方未夠秤,沒有資格討論政治。黃之鋒的表現,我不評論,但年紀輕就一定沒資格談政治?如果蔣麗芸穿越了,見到一眾瑞典政黨年輕黨魁、馬拉拉,會否也說『你未夠秤、沒資格跟我討論政治』?」

http://nonintellect.blogspot.hk/2014/09/blog-post_27.html

想不到隔了幾日,馬拉拉就拿了諾貝爾和平獎,雖然我相信在很多人眼中她仍然是未夠秤,不懂政治,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被政客利用,勾結外國勢力,讀書不好,沒有前途......(下刪n字)

Anyway,update 一下瑞典的情況。筆者上次文章已經列出過,瑞典新一屆國會有5分1的議員都是80後,甚至連政黨黨魁都有。瑞典月初公布新一屆內閣名單,過半閣員是70後,有3人更是80後,平均年齡45歲,中位數43.5歲,是一個相當年輕的內閣,最年輕的閣員更只有27歲,是瑞典史上最年輕內閣大臣。

整個名單如下 (按年齡排列):

Minister for Strategy, Future and Nordic Cooperation   Kristina Persson 1945 (69)
Minister for Foreign Affairs   Margot Wallström 1954 (60)
Prime Minister   Stefan Löfven  1957 (57)
Minister for Defence   Peter Hultqvist 1958 (55)
Minister for Rural Affairs   Sven-Erik Bucht 1958 (55)
Minister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Isabella Lövin 1963 (51)
Minister for Children, the Elderly and Gender Equality   Åsa Regnér 1964 (50)
Minister for Employment   Ylva Johansson 1964 (50)
Minister for Finance   Magdalena Andersson 1967 (47)
Minister for Highe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Helene Hellmark Knutsson 1969 (45)
Minister for Justice   Morgan Johansson 1970 (44)
Minister for Home Affairs   Anders Ygema 1970 (44)
Deputy Minister for Finance   Per Bolund 1971 (43)
Minister for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Mehmet Kaplan 1971 (43)
Minister for Infrastructure   Anna Johansson 1971 (43)
Minister for Enterprise and Innovation   Mikael Damberg 1971 (43)
Minister for Culture   Alice Bah Kuhnke  1971 (42)
Deputy Prime Minister / Minister for Environment Åsa Romson  1972 (42)
Minister for Energy   Ibrahim Baylan 1972 (42)
Minister for Social Security   Annika Strandhäll 1975 (39)
Minister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Ardalan Shekarabi 1978 (35)
Minister for Education   Gustav Fridolin 1983 (31)
Minister for Healthcare and Sports   Gabriel Wikström 1985 (29)
Minister for Upper Secondary School and Adult Education   Aida Hadžialić 1987 (27)
共24人

以出生年份計:
1950前:1人 (4.2%)
1950-1959:4人 (16.7%)
1960-1969 :5人 (20.8%)
1970-1979:11人 (45.8%)
1980後:3人 (12.5%)

以年齡實數計:
60歲或以上:2人 (8.3%)
50-59歲:6人 (25.0%)
40-49歲:11人 (45.8%)
30-39歲:3人 (12.5%)
未滿30歲:2人 (8.3%)

那香港又如何呢?以2年前梁班子 (官員+行會成員) 就任的時間點計,大部份是50後,平均年齡57歲,中位數59歲,最年輕是李慧琼子38歲:

主要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曾德成 1949 (63)
發展局局長 麥齊光 1950 (62) (*已離任,由陳茂波 57 接替)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張建宗 1950 (61)
財政司司長 曾俊華 1951 (61)
保安局局長 黎棟國 1952 (60)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張炳良 1952 (59)
教育局局長 吳克儉 1953 (59)
行政長官 梁振英 1954 (57)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鄧國威 1956 (56)
政務司司長 林鄭月娥 1957 (55)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 高永文 1957 (55)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陳家強 1957 (55)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蘇錦樑 1958 (53)
環境局局長 黃錦星 1963 (48)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譚志源 1964 (48)
律政司司長 袁國強 1964 (48)

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
李國章 1945 (67)
鄭耀棠 1948 (63)
廖長城 1949 (62)
史美倫 1949 (62)
周松崗 1950 (61)
葉劉淑儀 1950 (61)
林煥光 1951 (61)
林健鋒 1951 (60)
胡紅玉 1951 (60)
張學明 1952 (60)
羅范椒芬 1953 (59)
張震遠 1958 (54)  (*已離任)
張志剛 1959? (53)
林奮強 1961 (51) (*已離任)
陳智思 1965 (47)
李慧琼 1974 (38)
共32人

以出生年份計:
1950前:5人 (15.6%)
1950-1959:21人 (65.6%)
1960-1969 :5人 (15.6%)
1970-1979:1人 (3.1%)
1980後:0人

以年齡實數計:
60歲或以上:15人 (46.9%)
50-59歲:12人 (37.5%)
40-49歲:4人 (12.5%)
30-39歲:1人 (3.1%)
未滿30歲:0人

香港政府班子的平均年齡較瑞典大12歲,中位數大15歲,按「年紀小=不懂政治;年紀大=懂政治」的邏輯,香港政府的政治力和管治力應該遠高於瑞典,香港歌舞昇平馬照跑舞照跳,瑞則是民不聊生爆發顏色革命。瑞典那幾個80後閣員,肯定是未夠秤,不懂政治,被政客利用......(下刪n字)

再加上梁振英大靠山,77歲的前特首董建華出山搞「智庫」,香港政府的管治水平肯定能再上一層樓。傳媒報道,該智庫主要成員大都是十幾年前曾經加入董政府的舊部,網上有人據名單推算他們平均年齡將近70歲。這肯定是一個政治力超群的智庫組織,香港好國家好香港更好。

再舉我最喜歡的例子,就是意大利的前總理貝盧斯科尼。他今年78歲,有近10年的國家領導人經驗,是意大利前幾名的富豪,更是著名球隊 ac 米蘭老闆。按香港人心中的理想特首條件,包括年紀大、懂政治,有豐富政界、商界、甚至體育界的經驗,我肯定貝佬是當香港特首的不二之選。貝佬幾個月前因涉及貪案已被踢出意大利國會,所以趁他現在沒事做,找他來香港做特首實在是再適合不過的了。

講完反話。這邊廂,瑞典內閣延攬只有27歲的年輕人入閣,那邊廂,77歲的董建華復出香港政壇,地球兩邊的政界「新人」年齡層差了50年,然後香港政界人士還說要關注青年人工作。還有甚麼好說的呢?是瑞典年輕人能力特別高特別懂得政治、香港年輕人沒有能力不懂政治?是瑞典政治吸引到年輕人加入、香港政治吸引不到年輕人加入?還是瑞典政界的老人願意讓年輕人嘗試,香港政界老人不願意?大家想想罷。

接下來簡單介紹一下3位瑞典80後大臣。

瑞典政府網頁圖片
首先是最年輕,只有27歲的專上教育大臣 Aida Hadžialić。她生於波斯尼亞,5歲時隨家人以難民身份定居瑞典,4年前曾當選 Halmstad 市 (人口5.8萬) 副市長,現在更成為瑞典史上最年輕內閣大臣。

瑞典政府網頁圖片
然後是31歲的教育大臣 Gustav Fridolin。一個月前的文章有介紹過了,他11歲就加入綠黨青年團,16歲成為綠黨青年團代表,19歲首次當選國會議員,是當時瑞典最年輕國會議員,並且在28歲即3年前時就當選綠黨黨代表。綠黨現時跟社民黨組成瑞典政府,該黨設有男女各一名代表,女代表 Åsa Romson (42) 成了副首相。

瑞典政府網頁圖片
最後是第二年輕,29歲的醫療及體育大臣 Gabriel Wikström。他21歲加入瑞典社民黨青年團,現在是黨青年團代表......除此之外沒找到甚麼特別的個人資料,不過他最近因為被稱為「靚仔大臣」("handsome minister") 而上了國際新聞。事緣他上任後,twitter 上不知為何有幾個土耳其人 follow 了他,然後他的土耳其裔同事 Mehmet Kaplan (房屋大臣、43) 幫他以土耳其語回了一句「多謝支持」,之後 titter 上就突然爆發大量土耳其人 follower,成了土耳其網上紅人。其實我是不覺得他有帥成那個程度啦......是土耳其人口味不同嗎?

講起政壇帥哥,再介紹多幾個外國的著名「男神政客」。

WIKI 圖片
墨西哥總統 Enrique Peña Nieto (48)
號稱該國「史上最靚仔總統」(most handsome president of Mexico)。2012年上任以來,不失時機、務實有為、積極進取、有膽有識、迎難而上、政策成熟一項推出一項,在石油、電訊、稅務、教育等多方面都推動改革,甚為外商歡迎。可是在國內則因為經濟改革未有明顯效用,治安和貪腐問題仍然嚴重,民望平平。

WIKI 圖片
法國總理 Manuel Valls (52)
有不少外媒認為他靚仔的樣子。不過他的民望跟隨總統奧朗德下滑中,地位有點不穩。

WIKI 圖片
加拿大第三大黨自由黨黨魁 Justin Trudeau (42)
根據最新民調,自由黨的民望是加拿大主要政黨中最高,此君因而被視為有機會問鼎總理寶座。他的爸爸 Pierre Trudeau 是前總理。

WIKI 圖片
美國國會議員 Aaron Schock (33)
號稱美國「最火辣 」(hottest) 議員。之所以得到這個頭銜是因為身材很好,甚至上過健身雜誌封面。

WIKI 圖片
WIKI 圖片
南非國會議員 Tim Harris (34) (溫馨提示:南非也是有白人政客的喔)
......單看照片你說這一位是電影明星都應該有人信。接下來回到東方,水準會立即差很遠......

WIKI 圖片
日本國會議員細野豪志 (43)
前環境大臣。爆出過跟女主播有婚外情的醜聞。(很想要吧?)

WIKI 圖片
日本國會議員小泉進次郎 (33)
父親是前首相小泉純一郎,哥哥小泉孝太郎是演員,在日本是個大名人,被視為明日之星。

2014年10月26日

財爺,問題在法治還是管治?

財政又做 blogger (又要報怨,他做 blogger 有幾百萬人工,我做 blogger 就冇錢),今次講福山雅治......不對,是福山法蘭西斯 Francis Fukuyama,美國著名政治學者。他引用福山說,維持社會穩定發展,需要政府有效管治、法治、民主三者,然後批評佔中破壞法治,會破壞政府管治和民主。我節錄了一部份:

「他提出,維持社會政治穩定,民主制度是其中一個重要部份,但除了民主制度之外,還有另外兩個必不可少的部份:強而有力的政府,以及法治,三者缺一不可。

福山的研究對象是不同時代、不同國家的政治秩序演變,他發現「政府、法治、民主」三者的先後出現,對於建構社會政治穩 定起着關鍵作用,而三者任何一方出現缺失,都必然造成政治不穩。他以歷史上不同例子,例如擁有民主政制,但缺乏有效政府管治的非洲、南美國家和歐洲的希臘 等等,引證三者與政治秩序的直接關係。

回看香港的現況,大部份參與佔領運動的同學和市民對於民主問責制度的訴求是清晰的,但他們目前使用的手段,包括佔領幹 道、不合作運動、蔑視法庭判令等等,對於政府運作、法治根基肯定會造成破壞,而這些破壞,一旦變成香港新的政治範式,影響將不會是短期的,甚或會造成長期 的政治不穩定。」

http://www.fso.gov.hk/chi/blog/blog261014.htm

筆者未親自讀過這本書,但看過一些相關評論,以前讀書時也讀過一些福山關於「國家建設」state building、「失敗國家」failed state 的文章,且來「識少少扮代表」一下。

簡單來說,就是財爺也觸及的,福山近年研究的是為何有些國家成功或失敗,而他聚焦於政府的管治能力、工作效率和制度運作。政府沒有管治能力、政令不行、制度失效,司法系統和法治難以維持,而即使人民能夠投票,民意也不能轉化出實際效果。所以財爺引述福山說「政府、法治、民主」三者是「先後出現」。

從「政府、法治、民主」這個方向去想,佔中所帶出的問題,是財爺文中單純的法治問題,還是整個政府管治問題?敢情是後者。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實力低處未算低,社會問題越鬧越多,政策無法回應民意,民怨不斷升溫,政府管治早就出了很多問題,這是連建制派中人都承認。特別梁振英上台兩年,他和他的班子能力成疑,卻又偏要獨斷獨行,對外不斷樹敵,又破壞政府內部向來運作機制,民主派跟他全面反面、建制派不服他,連公務員也不聽他話,政府推行政策越來越無力。這些都是早在佔中之前已經出現,甚至可以說佔中正正是特區政府管治差劣、政令不行、制度失效、民怨爆發的結果。破壞法治的,不只是示威者公民抗命,還有政府和議會無視民意、警察選擇性執法,令人民根本不再相信制度。當人民不信制度和政府,政府施政阻力自然增加,運作效率越來越差,逐步走向「失敗國家」。

有美國智庫編撰了一個「失敗國家指數」Failed States Index (現已改名為「脆弱國家指數」Fragile States Index),評價一個國家面對的管治問題有多嚴峻,採用的指標如下:

1. 人口壓力加劇
2. 難民大規模移動
3. 遺留著尋求復仇的集體種族矛盾
4. 持續的人才外流
5. 各群體的經濟發展不均
6. 急劇或嚴重的經濟衰退
7. 國家被視為罪惡或不具正當性
8. 公共服務失效
9. 法治中斷或人權侵害
10. 安全部隊運作儼如「獨立王國」
11. 統治精英派系分裂
12. 受到外部勢力干預

該智庫沒有評論香港,但大家看看這些指標,香港中了幾多樣?推行民主、回應民意、改善施政,真的是這麼難理解的事嗎?常常說破壞法治很危險,夠破壞整個政府危險?

2014年10月21日

所謂選舉制度必須有憲制基礎

正在看香港政府跟學聯代表的對話。其實我不太覺得是對話,由林鄭月娥和周永康的開場白開始,雙方都已經不是同一 channel。但算了。今次想講的是港府官員經常說的「選舉制度必須有憲制基礎」。

選舉制度必須符合憲制基礎,這是對的,畢竟憲法是最高規格的法律。但很多時候,修改選舉制度本身就涉及修改憲法。現時香港制訂新的選舉制度,就已經涉及修憲,因此才需要走所謂「五步曲」不是嗎?

港府又常引用立法原意,說基本法不可改。基本法的制訂是廿幾年前,也就是說立法原意也是廿幾年前所想的。廿幾年前的香港的情況,跟今日的香港的情況,很明顯有大大改變。基本法明明講了更改選舉制度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為何堅持以廿年前的觀點來看呢?

以下引述一段 Thomas Jefferson (美國第3任總統) 寫給 James Madison (美國第4任總統、人稱「美國憲法之父」) 的信。

"On similar ground it may be proved that no society can make a perpetual constitution, or even a perpetual law. The earth belongs always to the living generation...... Every constitution then, and every law, naturally expires at the end of 19 years. If it be enforced longer, it is an act of force, and not of right.--It may be said that the succeeding generation exercising in fact the power of repeal, this leaves them as free as if the constitution or law has been expressly limited to 19 years only."

--- letter from Thomas Jefferson to James Madison, 6 Sept 1789.

http://press-pubs.uchicago.edu/founders/documents/v1ch2s23.html

兩人的通信或對話,涉及上一代人是否有權去限制下一代人的哲學問題。Jefferson 認為法律是不可能永久地一成不變的,每一代人均有權利根據當下的實際情況對法律作出修改,不然就是強加於人。他對一代人的定義是19年,因此他說一套法律經過19年就可以失效,但整套法律失效再重新制訂又不切實際,因此他強調作出修法和擁有修法權較為實際。

事實是,美國憲法未等到19年就已經作出多項修訂。美國憲法於1789年生效,至今有過27項修訂,當中12項是在首15年內進行,大都是在憲法主要撰寫人、「憲法之父」 Madison 引導下進行。為何自己寫的憲法都要改?為何要違反立法原意?為何要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因為實行後發現憲法有漏洞嘛,跟不上實際情況就當然要改的啦!

再來,27項修訂中有10條都是涉及政制的:第12、17、23、25項修訂是修改選舉制度;第15、19、24、26項是修改選舉權;而第20、22項是修改主要官員權限。也就是說,因應修改政制而修改憲法,是非常正常的事,除了美國之外很多國家都會這樣做。

今天的香港政制,以廿幾年前的思維來看,是否合理?香港政府官員們,還有美國憲法之父們,對法律和法治的意見,我想我會比較相信後者。



附錄:美國憲法27項修訂及其通過日期

1st-10th December 15, 1791
Bill of Rights

11th February 7, 1795
Makes states immune from suits from out-of-state citizens and foreigners not living within the state

12th June 15, 1804
Revises presidential election procedures

13th December 6, 1865
Abolishes slavery

14th July 9, 1868
Defines citizenship, contains the Privileges or Immunities Clause, the Due Process Clause, the Equal Protection Clause, and deals with post-Civil War issues.

15th February 3, 1870
Prohibits the denial of the right to vote based on race, color

16th February 3, 1913
Permits Congress to levy an income tax

17th April 8, 1913
Establishes the direct election of United States Senators by popular vote

18th January 16, 1919
Prohibited the manufacturing or sale of alcohol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19th August 18, 1920
Prohibits the denial of the right to vote based on sex.

20th January 23, 1933
Changes the date on which the terms of the President, VP, Members of Congress end and begin

21st December 5, 1933
Repeals the 18th Amendment

22nd February 27, 1951
Limits the number of times that a person can be elected president

23rd March 29, 1961
Grants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electors in the Electoral College.

24th January 23, 1964
Prohibits the revocation of voting rights due to the non-payment of a poll tax.

25th February 10, 1967
Addresses succession to the Presidency and establishes procedures both for filling a vacancy in the office of the Vice President, as well as responding to Presidential disabilities.

26th July 1, 1971
Prohibits the denial of the right of US citizens, eighteen years of age or older, to vote on account of age.

27th May 7, 1992
Delays laws affecting Congressional salary from taking effect until after the next election of representatives.

2014年10月20日

溫習時間:人大決定與提委會運作

學聯政府對話明天舉行,焦點大概會回到政改方案內容之上,我想大家應該在此時溫習相關資料 prep 一下,明天看直播時會比較容易掌握討論內容。

先重溫關鍵的831人大決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時:
(一)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按照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而規定。
(二)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合資格選民均有行政長官選舉權,依法從行政長官候選人中選出一名行政長官人選。
(四)行政長官人選經普選產生後,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第一項,提名委員會要按照選舉委員會構成,所以我們先看現有選委會構成。選委會現時有1200席,分為商界、專業界、社會各界、政界等四大界別,底下再分38個小界別。具體議席分布如下:

商界(第一)
18
教育界
30
商界(第二)
18
高等教育界
30
地產及建造界
18
法律界
30
工業界(第一)
18
醫學界
30
工業界(第二)
18
衞生服務界
30
金融界
18
中醫界
30
金融服務界
18
工程界
30
保險界
18
建築測量規劃界
30
進出口界
18
會計界
30
航運交通界
18
資訊科技界
30
紡織及製衣界
18
第二大界別
300
批發及零售界
18


旅遊界
18
漁農界
60
酒店界
17
勞工界
60
飲食界
17
社會福利界
60
港中企業協會
16
宗教界
60
香港僱主聯會
16
體育、演藝、
文化及出版界
60
第一大界別
300
第三大界別
300






立法會
70


新界各區議會
60


港九各區議會
57


全國政協
51


全國人大
36


鄉議局
26


第四大界別
300

中共和親中派常說,選委會或提委會制度是要確保商界利益、社會各界均衡參與云云,但仔細想,這兩個辭彙,「確保商界利益」和「各界均衡參與」,其實好像有點矛盾耶。再仔細看,對香港經濟最重要的地產界和金融界,其實只有各18席,倒是漁農界、勞工界、體育文化界、宗教界等,卻各有60席。區議會加上人大政協,更有超過200席。制度是否單純保障商界?又不太像。倒是民建聯、工聯會等傳統中共打手卻有大量議席。不然唐英年就不會敗給梁振英啦。再來,商界一商界二、工業界一工業界二、金融界和金融服務界,這些界別的分別何在,恐怕除了他們自己,沒甚麼人搞得清。

所以這個議席分布到底是根據何種邏輯或原理劃分的呢?恐怕是沒有任何邏輯或原理。真要說的話,大原則就是確保中共可以控制選舉結果吧。

接下來是每個界別的選民人數 (2011年數字):



團體票
個人票
總選民
立法會
70



宗教界
60



全國人大
36








教育界
30

86618
86618
衞生服務界
30

39128
39128
會計界
30

24630
24630
社會福利界
60
277
14152
14429
醫學界
30

11118
11118
高等教育界
30

9106
9106
工程界
30

9052
9052
飲食界
17
728
7206
7934
建築測量規劃界
30

6778
6778
批發及零售界
18
1795
5084
6879
法律界
30

6583
6583
中醫界
30

5864
5864
資訊科技界
30
347
5175
5522
紡織及製衣界
18
3055
133
3188
體育、演藝、
文化及出版界
60
2149
209
2358
商界(第二)
18
662
1121
1783
進出口界
18
806
628
1434
旅遊界
18
1118

1118
商界(第一)
18
860

860
地產及建造界
18
482
272
754
工業界(第二)
18
695

695
勞工界
60
626

626
工業界(第一)
18
610

610
金融服務界
18
568

568
港中企業協會
16
306
15
321
新界各區議會
60

212
212
航運交通界
18
201

201
港九各區議會
57

200
200
漁農界
60
159

159
鄉議局
26

147
147
全國政協
51

141
141
保險界
18
135

135
金融界
18
125

125
香港僱主聯會
16
122

122
酒店界
17
101

101

(全體立法會議員和全國人大自動成為選委,而宗教界是由六大主要宗教協會提名,所以三個界別都無需再舉行選舉)

全部選民是24.95萬人,四寫五入是25萬人。全香港有幾多人?七百幾萬。扣除不可能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例如是年紀太小或非香港本地人,也有五百幾萬,所以政府經常都說五百萬人可以投票選特首。500萬裡面有25萬人可以選選委會,是5%。人大決定和基本法都說提委會要「有廣泛代表性」。5%算甚麼廣泛代表性?

再仔細看,最多選民的教育界已經有8.7萬人,即佔全部選委會選民的三分一。加上衛生服務界和會計界,已經是15.0萬人。38個小界別、25萬人之中,原來有15萬都是擠在3個小界別內,那剩下的小界別選民有幾多?

最少人的界別是酒店界,有101位選民。跟教育界相差857.6倍。除了酒店界,金融界和保險界等小界別都是選民人數只有百幾人。這些行業怎麼想都有至少幾千甚至幾萬人在工作吧?百幾人怎麼代表整個行業?須知道香港選舉制度有「團體票」制度,除了個體選民,還可以以公司、工會、社團等名義登記做選民,派出團體代表投票,情況在商界尤其普遍。因此在這些界別,候選人可以以很少的票數當選,甚至有時因為界別太小,參選人可以預先協調,參選人數目剛剛好等於議席數目,那就能無需選舉就自動當選。

接下來是各界別的當選人中,最高票和最低票的數字:


議席
總選民
當選者最低票
當選者最高票
立法會
70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宗教界
60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全國人大
36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教育界
30
86618
4105
15016
衞生服務界
30
39128
1203
2587
會計界
30
24630
1901
3406
社會福利界
60
14429
1838
4419
醫學界
30
11118
811
1690
高等教育界
30
9106
775
1903
工程界
30
9052
933
1629
飲食界
17
7934
473
731
批發及零售界
18
6879
498
1362
建築測量規劃界
30
6778
649
1209
法律界
30
6583
714
1410
中醫界
30
5864
535
1340
資訊科技界
30
5522
605
1466
紡織及製衣界
18
3188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體育、演藝、
文化及出版界
60
2358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商界(第二)
18
1783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進出口界
18
1434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旅遊界
18
1118
192
374
商界(第一)
18
860
183
338
地產及建造界
18
754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工業界(第二)
18
695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勞工界
60
626
179
307
工業界(第一)
18
610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金融服務界
18
568
129
230
港中企業協會
16
321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新界各區議會
60
212
125
154
航運交通界
18
201
79
112
港九各區議會
57
200
109
136
漁農界
60
159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鄉議局
26
147
76
109
全國政協
51
141
69
93
保險界
18
135
40
76
金融界
18
125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香港僱主聯會
16
122
自動當選
自動當選
酒店界
17
101
47
58






最低票的當選者,是來自保險界的謝樹培,以40票當選。最高票的是教育界陳漢森,以15016票當選。前後相差375.4倍。

(ps 全國政協中,取得69票最低票的人,就是梁振英)

另外,有444個席位是自動當選,即使扣除立法會和全國人大,仍有338席自動當選,佔全體議席的四分一。

我們又可以看另一個計法,就是選民和議席的比例,即每個議席代表了幾多選民:



團體票
個人票
總選民
選民/議席
立法會
70




宗教界
60




全國人大
36




教育界
30

86618
86618
2887.3
衞生服務界
30

39128
39128
1304.27
會計界
30

24630
24630
821
飲食界
17
728
7206
7934
466.71
批發及零售界
18
1795
5084
6879
382.17
醫學界
30

11118
11118
370.6
高等教育界
30

9106
9106
303.53
工程界
30

9052
9052
301.73
社會福利界
60
277
14152
14429
240.48
建築測量規劃界
30

6778
6778
225.93
法律界
30

6583
6583
219.43
中醫界
30

5864
5864
195.47
資訊科技界
30
347
5175
5522
184.07
紡織及製衣界
18
3055
133
3188
177.11
商界(第二)
18
662
1121
1783
99.06
進出口界
18
806
628
1434
79.67
旅遊界
18
1118

1118
62.11
商界(第一)
18
860

860
47.78
地產及建造界
18
482
272
754
41.89
體育、演藝、
文化及出版界
60
2149
209
2358
39.3
工業界(第二)
18
695

695
38.61
工業界(第一)
18
610

610
33.89
金融服務界
18
568

568
31.56
港中企業協會
16
306
15
321
20.06
航運交通界
18
201

201
11.17
勞工界
60
626

626
10.43
香港僱主聯會
16
122

122
7.63
保險界
18
135

135
7.5
金融界
18
125

125
6.94
酒店界
17
101

101
5.94
鄉議局
26

147
147
5.65
新界各區議會
60

212
212
3.53
港九各區議會
57

200
200
3.51
全國政協
51

141
141
2.76
漁農界
60
159

159
2.65

比例最低的是漁農界,159位選民卻有60個議席,除開每個議席代表2.65名選民。比例最高的是教育界,86618位選民只有30個議席,除開每個議席代表2887.3名選民。相差1089.5倍。

選委會這個制度如何荒謬,顯而易見。可能就是因為太荒謬了,連這些選民都懶得去投票。上屆選委會選舉中,只有6.5萬人出來投票,投票率只有兩成幾不足三成。既然將來提委會是按照選委會還組成,提委會亦勢必會是個荒謬的制度。

接下來是人大決定第二項,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

可以產生兩至三名候選人,但每個候選人都要取得過半提委支持。如果每個提委只可提名一人,那只可能有一個人取得過半票,因此要產生兩至三名候選人,每個提委必須可以提名多於一人。這就變成多議席多票制或全票制。這個制度有個問題是,如果其中一個派系掌握過半議席,它將可以決定所有當選人。筆者幾個月前的文章也有分析過,現節錄其重點:

------

「全票制」,是在有多於一個席位空缺時,選民可以投多次票數的選舉制度。例如現在要選出N個當選人,選民就可以向最多N個候選人各投一票,而最高票的N個候選人就會當選。例如有10席、20人參選,選民可以最多投給10個候選人各一票,最後最高票的10人就會當選。而所謂的「過半票」要求,即是要求候選人必須得到過半選民支持才能正式當選。兩者共同使用下,即是候選人要同時滿足最高票N人跟得到過半票2個要求。

使用全票制,表面上看可以擴大選民的選擇 (從只可投1次票變可以投N次),而最終當選的應該是得到大量選民支持的候選人。但同樣地,我們也可以假設,一個選民如果政治理念明確、投票目標清晰,那他投票的N個候選人應該也全都是政治理念相近的人。例如我是A黨的支持者,那我當然是將手上的票都優先投給A黨的幾個候選人吧。而如果有過半選民都支持同一個派別,全票制有可能會造成所有議席全由一個派系奪得的情形。

例如現在某選區以全票制選出4席,選民可以投4票。有A、B、C 3黨,各派出4個候選人。A黨的支持度是60%、B黨30%、C黨10%。那結果可能是4席全由A黨奪得:

A黨候選人甲 60票
A黨候選人乙 60票
A黨候選人丙 60票
A黨候選人丁 60票

B黨候選人甲 30票
B黨候選人乙 30票
B黨候選人丙 30票
B黨候選人丁 30票

C黨候選人甲 10票
C黨候選人乙 10票
C黨候選人丙 10票
C黨候選人丁 10票

http://nonintellect.blogspot.hk/2014/05/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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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只要採用這個選舉制度,多數派有可能攏斷全部當選人,少數派人士有可能全部落選,到時全港市民將只能從擇多數派的人之中選擇。例如梁振英對張志剛對邵善波、李國章對羅范椒芬對吳克儉、李慧琼對蔣麗芸對鍾樹根,等等情況都有可能。

早前有建制派學者提出「名單制」,說提委會可以先以一人一票、無須過半的方式提名兩至三名候選人,將他們擺在一張名單上,再讓提委會以過半票通過整個名單,那就能在不採用全票制的情況下仍然符合人大決定。以此計算,參選人有至少四分一的委員提名就能確保擺上名單,難度是降低了一點。但是否就能讓不同政見者 ie 泛民入選?恐怕不能,因為過去經驗顯示泛民取得六分一議席就已經算很好了。何況多數派仍然有將整個名單否決掉的可能。

至於第三步和第四步,相比起來是較小的問題,畢竟候選人真的是梁振英對張志剛對邵善波、李慧琼對蔣麗芸對鍾樹根的話,在我來說,這三人之中誰當選特首真的已經不重要了。

最後一點。很多人爭辯某些建議,如公民提名,符不符合基本法或人大決定。可能因為我讀的是政治而不是法律,我從來都不將這看成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基本法的解釋權在誰手上?人大。人大是甚麼?由中共控制的橡皮圖章議會。它解釋法律是基於中共的指令,而不是香港法院般是基於法律原則。講到底,只要中共想,人大怎麼解釋基本法都可以,你沒辦法否決它。跟中共談法治?腦筋沒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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