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7日

很少看到這麼沒道理的報導:關於選委會

選委議席增選民減 工商界別更小圈子
明報 – 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6:43

http://hk.news.yahoo.com/%E9%81%B8%E5%A7%94%E8%AD%B0%E5%B8%AD%E5%A2%9E%E9%81%B8%E6%B0%91%E6%B8%9B-%E5%B7%A5%E5%95%86%E7%95%8C%E5%88%A5%E6%9B%B4%E5%B0%8F%E5%9C%88%E5%AD%90-224304967.html





這篇報導在罵選委會制度不民主, 大方向是正確的, 也應該很合很多讀者口味, 但如果仔細看內文卻會發現很多沒道理的 "point".

首先從標題著手. 標題我第一下看的時候以為是整個選委會的選民人數減少, 但實際上只有工商界別如此, 容易令人混淆.

第二, 文章的一大攻擊點落在選民人數增長不及議席數目增長上. 但這是完全荒謬的攻擊. 為什麼呢? 因為這兩者各自的增長根本互不相干, 從來沒有人說兩個數字間要有任何配合. 議席數目是由政改方案, 也就是政客間商量決定的, 是個政治決定. 選民人數則是看各界別的入行和離辭人數, 是由經濟和社會大環境決定. 硬將兩個數自拿來比較根本沒有意思.

選民人數增長少本來就是可以預期的事. 選委會選民人數則是看各界別的入行和離辭人數而定的, 而這些界別不是隨便就會有大量市民加入的, 加上選委會本來只代表小部份香港市民, 所以選委會選民人數注定是會少的. 要大幅加大選委會選民人數只有三個辦法. 一, 直接普選. 二, 放寬成為界別選民的條件. 三, 製造新界別. 既然政改方案只有增加議席數目而不改變選民基礎, 那議席數目和選民人數的增長不合比例本來就是一定會發生的吧!? 這似乎證明不了人們不熱中選委會.

又例如, 幾年前台灣通過選舉改革方案時, 將立法委員人數減半, 從二百幾人變成一百幾人. 難道我們又說甚麼議席減少數目不符合人口數字?

第三, 為何議席數多而選民少就是不好呢? 如果從另一個角度看, 議席多而選民少, 就即是代表們要跟選民建立更緊密的關係, 選民們更容易影響代表們, 代表效能反而更佳. 舉例說, 中國人大有差不多三千個代表, 有些人批評中國太多議員. 但中國可是有十三億人民, 除開每個人大代表可是代表著四十多萬人. 聽起來很有代表性, 一個議員代表四十萬人耶. 但實際上如果我們進行選舉, 每個人只有四十幾萬份之一的機會能真正影響到人大. (先不管人大本身有沒有代表性這個問題.) 另一方面, 英國下議院有六百五十個議員, 人口六千多萬, 除開每個議員代表不足十萬人. 如果我們舉行選舉, 每個人有十萬份之一的機會能影響到議員, 是中國的四倍. 再用個更簡單的例子說, 立法會全港只有六十個議員, 直選更只有三十個, 平均每個直選議員要代表二十多萬個香港人. 區議會方面, 連委任議員有五百幾人, 直選的四百人左右, 平均每個直選議員代表一萬五千個香港人. 聽起來立法會議員代表性更高, 但你接觸和影響到立法會議員的機會多? 還是區議員多? 這個例子比較明白了吧. 所以議席少而選民多是有代表效率, 而議席多選民少是有代表效果, 是好是壞完全看你要求的是哪一個.

問題並不出在議席和選民的整體比例, 而是界別比例. 也就是說, 各界別所選出的議席比例, 跟界別選民佔整體選民比例不符. 例如教育界有約八萬人而選出30個代表, 商界(一)只有一百人而選出18個代表, 這明顯有問題. 商界(一)的選民人數減少而議席增加, 更加構成不均. 但分界別進行選舉, 重點本來就是平衡各界別的利益, 人數比例甚麼的根本不在考慮. 所以如果要攻擊的話, 也應該是攻擊整個界別選舉這個概念. 另外, 有些界別只有百多個選民, 也跟公司票或團體票的概念有關.

選委會制度確實有問題, 但這篇報導完全是搞錯攻擊方向. 老實說, 從政改方案推出的時候我就知道關於選委會的部份有問題 (雖然當時我未寫 blog 所以無法引回證明), 因為他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選民基礎, 而只改變議席數目, 根本就是改了等於沒改. 但我也並不太在意這個問題. 因為如果你相信特首選舉在 2017 "可以"普選的話, 那今次的政改方案只會影響 2012 一次的特首選舉, 我們很快又要再改它一次. 加上目前來看誰當特首差別似乎也是有限, 何妨這麼在意要大搞選委會的部份呢? 相反, 立法會的部份則重要得多, 因為這會直接影響下下一次政改方案的內容. 政客們也明白立法會選舉的部份比特首選舉的部份重要, 所以才會只爭論前者而幾乎不提後者吧. 可惜傳媒跟市民都是隨政客引導起舞, 沒能自己分析得出問題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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