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

質問陳維安是否無聊瑣碎?

立法會開局,議員陸續宣誓就任,三名民主/本土派議員被秘書長陳維安指未有正確宣讀誓詞,宣誓無效,引發民主/本土派群起質問陳維安憑甚麼權力這樣做。有些人就認為民主/本土派這樣做很無聊瑣碎,「咁都要搞?」

我就認為這並非無聊瑣碎。今屆政府處處抬出「依法施政」口號,實質就處處扭曲法律,不斷僭建權力,從選舉主任可以憑感覺不讓人參選,親中派可以報假學歷,英國人可以做立法會主席,到今次宣誓事件,民選議員和市民的權利不斷受到限制。如果沒有人去質疑,這個政府只會有恃無恐,繼續無限僭建權力。他行前一步,你不反抗,他就得寸進尺,再行多一步一步,最後逼到你埋牆角走投無路。香港就是這樣被破壞被崩壞到體無完膚。所以有不平一定要鳴。

事實上,如果秘書長是依法這樣做的,秘書處有法律顧問,立即提出法律依據就可以解決啦,不會花大家幾多時間。現在陳維安不識得如何答人,不就更讓人感覺是有問題嗎?原來你沒有研究過自己有沒有權力這樣做,就做左先算?

又有人說,人地都是打份工,議員在其他議會工作上亦需要秘書處幫忙,無謂搞到關係咁僵啦。也許在甚麼場合質問,怎麼質問法,可以有更好方式處理,但至少在理據上,我是完全同意民主/本土派是有理據去質問的。不然甚麼都怕得罪人,甚麼都不用做啦。

最後,再次證明筆者先前的講法,香港地任何事情一扯到拔萃仔就出事。陳維安又是師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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