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江政壇熱話之一,是人民力量內鬨,蕭若元脫出。(現在還加入黃毓民) 今次的文章我想講一講人民力量。不過我對人民力量的內部鬥爭所知不多,所以我並不會深入今次人事問題。我比較想講的是對人民力量這個政黨的一些整體上的事宜。今次會涉及較多關於政黨運作的政治理論,請小心。
人力批民主黨不民主
人民力量可謂起得快也落得快。人民力量於2011年成立,一開始聲勢有限,在同年的區議會選舉中大敗,次年卻又在立法會選舉中大勝,風頭一時無兩,但近來又行事又開始趨低調,現在更發生分裂事件。只能套句諺語「一星期對政治來說是很長時間」(one week is a long time in politics)。(雖然甚麼是「起」甚麼是「落」也有值得爭拗的地方...但暫且不理)。
人民力量的冒起,很大程度源於民眾對原有泛民主流政黨,特別是民主黨的失望。攻擊點有兩個,一是罵他們搞這麼久都未搞到香港有普選,二是罵他們內部獨斷獨行背叛選民。今次先不講搞不搞得成普選的部份,因為那可以當做另一個題目,我先集中講政黨不民主的部份。
代議民主:民代不可能100%聽民意行事
民主黨違背選舉承諾,不聽民意行事,是出賣民主嗎?我們先回到民主制度本身開始看。
民主是以民意為本,這個大方向相當大家不會有大爭議,但要實行民主就要有個制度,民主制度如何可以反映民意呢?有想種基本的安排。第一種是直接民主 (direct democracy),所有事務都由全民討論和投票決定。如果是一條小村落或小鎮,人口不多,或許行得通,但在一個有幾十萬人以上的現代城市和國家,這樣做的效率只會是顯而易見地低。有在工作時開過會的人都會明白,幾個人坐在一起討論也可以花很多時間討論一件事,如果有幾十人,會議就已經很難進行,及很多人會無機會發表意見,幾十萬人實行直接民主,一切都公開討論和公投決定,真是拉布不知到何時。所以我們現在一般見到的都是代議民主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人民只會選出議員或官員,由他們代替人民,參考民意來作決定,這個做法的效率較直接民主高得多。
可是民意代表的這個代表,到底是怎麼代表法,性質是甚麼,也有兩種想法。一是代表模式 (delegate model),認為民代既然是民眾選出,應該100%反映支持者意願,只需跟著民意投票,無須自己想太多。二是託管模式 (trustee model),認為民意代表也需要根據自己的思考和判斷來行事。民意代表接觸到的資料和意見遠較個別市民的多,比起盲目跟隨市民意見,民代更應該自己整理收集回來的資訊再作決定,不應該聽A講完照A做,聽B講完又照B做。單是看民意就下判斷的話,那不如以民調來治國就好了,還要民意代表投票來幹嘛。
現實是,民代需要在兩者之中得到平衡。只聽民意自己不做事,那其實就是舉手機器,但只靠自己的判斷,又可能會脫離群眾。所以民代的工作應是雙向的,盡量跟民眾溝通,理解他們的想法,自己收集和整合資料並作出決定,之後也要向民眾解釋,爭取他們繼續支持。何況很多時候,局勢會轉變得快到根本沒機會慢慢諮詢。例如發生911恐怖襲擊,或311大地震這種緊急關頭,選舉政綱不可能有提過,做民調或諮詢亦肯定來不及。先下決定再跟選民溝通,有其必要性。
從這個角度出發的話,議員違反選舉承諾亦並非不可能,問題只是在這樣做是否真的符合選民利益,與及民代能否說服選民這個決定是正確的。即使在被香港人視為民主之典範的英國和美國,違反選舉承諾亦是經常發生。奧巴馬5年前政綱說要關掉受虐囚醜聞困擾的「關塔那摩基地」(Guantanamo bay detention camp),但時至今日基地仍在運作。英國的自民黨在大選前,政綱寫明要將大學學費從3000英鎊減至免費,但跟保守黨合組政府後卻將學費反過來加至9000英鎊。法國的奧朗德一直講要推出75%富人稅,到現在都不敢提這件事了。德國的默克爾以前一直反對停用核能,但日本爆出311危機後又轉態說要關掉核電廠。
同樣地,民主黨跟中聯辦談判,以及沒有堅持2012就要達成雙普選,本身並不是錯的,錯是錯在未有向選民說明清楚這樣做的正確性何在,爭取他們認同。(所謂密室談判的指控本身也是可笑,哪有談判不是在密室進行?)
寡頭鐵律:政黨從本質上必有不民主的成份
泛民另一個被批評問題,是政黨內部不民主,經常被幾個大佬把持。以下的講法可能會令很多人失望,但我們真的需要細心想一想:政黨內部民不民主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嗎?正如之前所講的,民代並非單聽選民講法行事。同樣地,政黨高層是否一定要聽基層黨員的話呢?又是要作取捨。就像我們不採用直接而用代議民主,是為效率,從政者不是單打獨鬥而是要組成政黨,也是為了效率。在英國和美國等地剛開始發展民主制度的時候,其實是沒有「政黨」(political party) 這回事的,只有所謂的「派系」(faction)。前者是有一套組織架構,成員間是講求共同目標和行動的,但後者是偏向以一個意見領袖為首,支持者是依據個人感覺或人際關係隨意加入或離開。後來因為派系欠缺效率,才演變為有明確組織架構的政黨。有明確組織,領袖可以約束成員來確保自己的得票,而成員亦有明確渠道可以向領袖反映意見。如果國會內充斥派系,大家都沒有組織,就很難促成合作,因為即使人數多亦無法確認執行承諾的能力。
隨著政黨發展,成員越越來多,基層支持者與高層領導之間的溝通越來越困難,加上高層如果登上執政者之位,本身亦要考慮更多範疇的事,甚至會戀棧權力為自身謀打算。所以最終政黨的內部民主是一定會變弱。而越大型的政黨,基層跟高層差距越遠,這種黨內民主問題就越明顯。這是早在1911年,由德國學者「米契爾斯」(Robert Michels) 提出的「寡頭鐵律」(iron law of oligarchy)。
一切都是在決策效率跟反映民意之間作取捨。一般來說學者評核一個制度是否民主,關鍵在於宏觀的,民眾能否有效監察政府跟政黨,而非政黨內部的安排。畢竟同一個國家內可以有多個不同類型黨內架構的政黨,要逐一評核是否民主是有點無謂。
人民力量民主嗎?
我們又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出發,暫且假設政黨真的是要有黨內民主的,人民力量對民主黨等等的批評是對的,但人民力量自己又有黨內民主嗎?
我本人不是人力的成員,唯有嘗試從外面觀察,但卻很難取得相關資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人力的主要成員,在各種平台上發表意見,但這些是他們的個人意見居多,到底他們作為一個政黨,是怎麼決策的呢?開會的情況是怎樣?一般黨員有多少渠道參與?上人民力量的網頁,也只有很少關於他們組織內部的資料。我再嘗試尋找人力傘下的組織,如選民力量、前線、普羅政治學苑、熱血公民等等 (後兩者已退出人力) 的網頁,同樣也是找不到多少資料。
http://www.peoplepower.hk/
http://powervoters.blogspot.hk/
http://www.thefrontier.hk/
http://www.hkppi.com/
http://www.civicpassion.com/
據傳媒報導,黃毓民在宣佈離開人民力量前,又曾多次在網上節目中批評人力其他成員,接受選委會的做法是違反「直接民主」原則,我們又來看一看人民力量跟直接民主有何關係。
繼續談直接民主
直接民主 (direct democracy),之前有提過,是一種最純粹的民主方式,所有事都由全部成員討論和投票,現在再詳細講一點。叫做最純粹,因為是最能容許成員直接參與決策,最能容許成員行使權力,也是某程度上是人類社會中最容易做到的民主。例如你跟朋友要出外吃飯,用投票決定吃甚麼菜,就已經是一種直接民主。一個學校班房,所有學生一起投票決定學校開放日辦甚麼活動,也是一種直接民主。
直接民主的最典型,是古希臘的「雅典式民主」(Athenian democracy)。雅典的一切政治大事,都是由全民大會 (assembly) 決定的,而且其權限絕非現在一班人能想像。無論是決定法律,計劃戰爭,甚至全民公審犯人等等,都可以在全民大會上進行。雖然也有選舉選出幾個人做官員,負責管理政府行政和軍隊,但比例只是很小。有時候官員甚至不是選舉產生,而是從一個候選名單中抽籤決定的,因為人們擔心會有賄選的情況。
雅典權力集中在全民集會手上,雖然是非常民主,但確有不少弊端,那就是在缺乏制約 (checks & balances) 下,人民只要想到的,搬到大會上討論,決定了就會付諸實行。
例如公元前5世紀,在雅典跟斯巴達展開戰爭時 (伯羅奔尼撒戰爭 Peloponnesian War),有一位政要 Alcibiades 在大會上提出應該攻擊斯巴達的盟友西西里,提案並獲通過,但此次西西里遠征以慘敗收場後,民眾竟在大會上提出要公審 Alcibiades 及將他處死!(Alcibiades 因此逃亡到斯巴達)
另一個有名的例子就是大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 因被對立的學者指是妖言惑眾,被公審判下飲毒酒的死刑。蘇格拉底之死,令其徒弟「柏拉圖」(Plato) 終其一生都唱衰民主,認為權力歸於一般民眾只會變成「暴民政治」(Ochlocracy / mob rule),政治應該是由少數賢者決定。柏拉圖等當時反對民主的學者認為,民主最大危機在於,缺乏知識的愚昧大眾會被少數演說能力出色的煽動家 (demagogue) 煽動。維基上有一個很詳盡的解釋,我這就學學某大學法律系教授撰文時 quote Wikipedia:
A demagogue is a political leader in a democracy who appeals to the emotions, prejudices, and ignorance of the less-educated people of a population in order to gain power and promote political motives.
與強調全民參與的直接民主相比,強調由一群代表做決策的代議民主,是一個較為「精英主義」(elitist,在這裡指不相信大眾而相信精英) 的做法,兩者常被視為呈對立狀態。現在全球幾乎所有民主國家都是代議民主,唯一可以說是例外的是瑞士。
瑞士是個混合型的民主制度,一方面其政府架構是採用議會制,大多數法案和政策是由議會決定,但同時亦容許一般人在收集到一定數目的國民聯署後,可以要求舉行全民公投。雖然如此,因為每年舉行的公投實在是太多,很多人根本懶得去投票,多數政策仍然是靠國會和政府 (聯邦委員會 federal council) 決定。瑞士國會選舉時的投票率,一般都是高過公投時的投票率。直接跟代議民主似乎並不一定不能共存,但兩者皆有的情況下,通常是代議方面較有影響力。
提倡直接民主的政黨?
而正如之前的段落也有提過,政黨是在近代時,為了方便代議民主運作模式才出現的,古代的直接民主沒有所謂的政黨。那我們是否可以設想一下,政黨在直接民主中能發揮有甚麼角色呢?老實說我想不太到。
一般來說,現代政治學對政黨的基本定義,是他們要尋求官職 (seek office)。官職可以是官員,可以是議員,總之是有份做決策的職位。為什麼要強調是求官職呢?這是為了方便跟其他類似的涉及政治的團體混淆。例如單純是要向大眾宣傳政見或發起民意,那「倡議組織」(advocacy group) 或「社運組織」(social organisation) 也做得到。單純是幾個意見相近的政要結盟,那就是所謂的「派系」(faction) 而非「政黨」(political party)。但在直接民主中似乎並不存在民選政府的概念。既然沒有官職,也就不會有人尋求官職,那就是沒有政黨啦?因此某程度上,政黨政治跟直接民主是有矛盾的。
那政黨可不可以在一個代議民主制度中,提倡改變為直接民主,然後到實現直接民主後又解散?但這麼一來這個政黨就要先加入代議民主了,有沒有跟其基本原則有抵觸呢?即使不管最新的針對選委會的爭拗,人民力量又要直接民主,又要結黨參選議會,又主張普選特首等等,本身就是不斷在自相矛盾,我都不知道他們在談甚麼民主!
還有參與式民主
講到這裡,要開脫的話就唯有出動另一種民主了,就是「參與式民主」 (participartory democracy)。這個民主概念基本上就是說,民主的意思就是要盡量去包括民眾參與,不用拘限形式。為什麼說它是一種開脫呢?因為參與民主不限照搬傳統的直接或代議民主其中一套,只要是擴大民眾參的基礎就可以。現在一般當成是,以代議民主為基礎政治架構,擴大民眾參與的做法。現在香港佔領中環搞手講的「商討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 也是一種接近的想法。
其中一個實際做法,也是歐洲一些主張參與民主的政黨的做法,就是盡量讓黨員參加決策,不要讓政黨陷入寡頭鐵律當中。例如故意不設立完整的政黨架構,不設黨主席,提倡集體領導甚至經常召開黨員大會等等。一些極端的例子,如德國的「海盜黨」跟意大利的「五星運動」,是讓成員在網上討論和投票,決定選舉政綱及候選人。現在香港很多政黨想開拓網上市場,但除了寫一些能引起網民注目的文章或改圖外,他們如何實際上讓網民增加參與度?他們是否有在擴大民主的做法?
收尾:對民主失望,結果支持極權?
發明「寡頭鐵律」的學者 Robert Michels,是20世紀初的人。他本來也是民主派,支持德國社民黨,但推出這套理論後,前思後想,覺得即是無論如何代議民主終究都是不民主的,結果竟然跑了去支持意大利法西斯黨的墨索里尼!正所謂希望越大失望越大,鑽牛角尖就會變成這樣。但在二次大戰前夕,像 Michels 這樣的人遍佈歐洲,對傳統政黨失望而轉為支持一些煽動家 (demagogue)。這場大戰至今仍警惕著歐洲人,投錯一票,支持錯政黨,可以如何以悲劇收場。
某程度上,想到新的制度前,我們只能接受政黨內部民主的問題必定存在。即使是在西方民主國家,我們都會經常見到一些要求改革民主制度的聲音此起彼落。關鍵是在於人民如何決擇,與及傳統政黨能否改革自己。英國的保守黨、美國的民主共和兩黨、還有歐洲無數的政黨,都是長時間下來經過無數路線跟組織改革才能維持住地位。我相信政黨開始腐化後,在去到某個傾側點前,仍然是有機會循環,自我更新的。希望香港的泛民主派也能好好回應要求他們改革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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