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文章提到,民主不只一種實行模式,最基本的是「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 跟「代議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兩種。前者要求全部事情由全民公投決定,後者要求人民選出代表後再由代表決定政策。現在普遍都認為要實行直接民主是不可能的,因為太麻煩了,但單靠代議民主,人民的參與程度又低,又無法確定代表們的做法符合一般人利益。因此出現了一些尋求在兩者中取中庸之道的意見,在以代議民主為基礎下擴大一般人的參與,或擴大「參與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
現在佔中發起人提出要搞的「商討日」(deliberation day),其實也是來自這個方面的其中一種想法,「商討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由於 deliberative democracy 這個詞本身應用不太廣泛,似乎沒有一個固定的中文譯法,我暫且跟隨佔中發起人的譯法 deliberation = 商討好了,以免讀者混亂。
商討式民主的主要做法是運用商討式諮詢收集民眾意見,也有人稱商討式民調或商討日,但基本做法是一樣的。第一步,以隨機方式抽出一個可以在統計學上代表整體人民的參與者群體,邀請他們出席諮詢/民調/商討活動。第二步,參與活動前先做一次調查,看他們對將要討論的主題有何看法。第三步,向參與者們提供與主題相關的資料,並在活動開始時找來正反兩面意見的專家跟持份者 (stakeholder),簡單介紹和辯論主題,及讓參與者們發問。第四步,分成小組讓參與者們自己討論。最後第五步,作總結和再作一次意見調查。簡單來說是一個比較嚴謹的焦點小組 (focus group)。
為什麼商討式民主要搞這麼複雜呢?這是要平衡多種考量。
代議民主無法確保代表們在當選後仍然真的代表民眾,直接民主全民參與又太麻煩,抽樣參加就能找出一批真的能夠代表性一般人意見的參與者了。但如果純粹是抽一批人來問意見,那其實跟一般民調差不多,又嫌太粗疏。畢竟未必每個參與者平常都會留意新聞,而即使有留意,單是聽政客或傳媒的片面之詞,一個 soundbite 或頭條標題就下判斷,亦不會夠全面。加入討論和介紹,是要確保參與者對主題有一定認識後才下決定。
這個討論是商討式民主的重中之重,因為傳統的兩種民主,無論是直接民主還是代議民主,都只是考慮人民代表性的問題,沒有考慮人民對議題認識深淺的問題,而這正容易做成人民單憑感覺下決定或被個別口才好的政客 (煽動者) 擺佈。當然,邀請甚麼講者出席商討日,確保討論的質素,就成為很重要的一步了。
前後各作一次民調,則是用來評估做完活動後,民眾是否對主題加深了解,和有沒有因而改變立場。當然最後一次民調的結果,之後也能對決策者起到參考作用。
戴耀廷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香港佔領中環行動發起人之一 |
現在「佔領中環」行動發起人說要搞,我覺得是件好事,因為這能引入一些新做法,增闊港人眼光,明白民主不是只有香港人夢想中的所謂「普選」一種做法。
問題在實行。
現在佔中說要找600人參加首場商討日,但600人要怎麼個商討法呢?平日公司開會有二三十人,都已經沒辦法人人都有意義地參與了,何況600人?除非你搞個三日三夜,否則大部份人都沒機會發言吧?(當然其實也不需要600人都發言,畢竟總會有一堆意見是重覆的。) 現在佔中說要分開40個小組,每組15人來討論,最後再來總結,還叫可以想像是怎麼進行。但佔中的最終目標是要有1萬人參加,而且這1萬人也會來搞的商討日。1萬人,我當分50人一組,也要分200組,你是有甚麼大能可以控制這樣的場面?1萬人的商討,怎樣可以確保商討內容的質素?我是很質疑他們要如何在實際層面上操作這個商討日。
還有,這600人中大部份都是佔中行動參加者或支持者,只有100人是由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隨機抽樣出來的,這表示這次商討日商討出來的結果一定是有傾向性的,並非絕對中立,違反了商討式民主的原意。我也見到有評論員說,干脆叫「決志日」好過,因為這雖然有商討,卻根本不是西方學者口中的那種商討日。
最後,搞這個商討日的目標到底是甚麼呢?我明白這樣做可以提高整個佔中行動的合理性和內部民主性,因為它有好好諮詢參與者的意見。但每次行動前都搞商討和公投,效率和行動力會不會低了一點?雖說現在是佔中發起人口中的所謂「醞釀期」,如果形勢有突發性轉變那怎麼辦?
整體來說,佔中的宣傳力度仍然不強,主要就是那幾個人在幾個傳媒固定地發表內容差不多的文章 (也有幾個傳媒固定地在炮轟和抹黑佔中),真正在注意事態的仍只是少部份本身就熱中於政治話題的人。不是說書生論政一定會以失敗收場,但佔中發起人暫時給我的感覺,仍然是高談闊論多於實際操作一場大型社會運動,還有跟中共搞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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