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

罵不醒愛國愛港份子,只能打醒

fb 上看到,今天環球時報有文章《骂不醒港独分子,只能打醒》,說既然「港獨」份子這麼討厭中國人身份,應該讓他們公開簽署保證書,承諾日後在海外遇到事故,都不要找中國外交部幫忙,甚至可以設立一個放棄中國護照和回鄉證的渠道。

我認為,按同樣道理,「愛國愛港」份子這麼討厭外國勢力、認同中國模式、指民主是危險的和可怕的、以及要求年輕人回內地學習和發展,我們應該讓「愛國愛港」份子公開簽署保證書:

1. 承諾本人和子女和孫兒都只會持中國或特區護照,放棄外國護照
2. 本人和子女和孫兒不會在海外持有任何房產,現金和股票亦應設金額上限
3. 子女和孫兒不會到外國讀書,必定自小在大陸讀書,長大後亦會留在內地發展
4. 退休後不會移民外國、即使被中共查貪也不會逃到外國
5. 如果將來香港舉行民主選舉,不會登記做選民、不會參選、不會投票


環球時報原文:http://opinion.huanqiu.com/1152/2015-11/8046863.html
  “港独”分子最喜欢高叫“我是香港人,不是中国人”,要求中央政府正式剥夺自己的中国国籍。这些人之所以敢如此表态,是因为根据基本法附件三,香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法律解释,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按照法律,既然香港人是中国公民,港人在外国遭遇意外,就可以到中国领事馆寻求协助。香港社会或许应要求这些鼓吹“港独”言论的“港独”分子公开签署保证书,承认日后在海外遇到事故,都不要找驻外的中国政府部门帮忙。
  如果“港独”分子日夜吵嚷着要离开祖国家庭,特区政府或可顺从其意,设立一个给予“港独”分子放弃中国护照(包括特区护照)和放弃回乡证的渠道。这些人没有了中国公民身份,也就没有了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和权利,自然也不能享受港人本该有的社会福利和资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