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學鼻祖 Max Weber (1864-1920)曾寫過文說,他認為「權威」(authority) 有3種來源:
1. 魅力型權威 charismatic authority,即憑感情的
2. 傳統型權威 traditional authority,憑「循例、以往都是這樣」的
3. 法理、理性型權威 legal (or rational) authority,是憑理性分析的
在現代受啟蒙的社會,權威應該是以理性型為主,大家憑理性討論分析,判斷一件事是否可信。但實際上魅力型和傳統型權威仍然很多,而且會將自己包裝成理性型權威。例如博士和長者,好像是理性型權威,他們應該是讀更多書有更多社會經驗,應該懂得較多。但實際上很多人是憑博士和長者這個身分去壓倒別人,多於憑知識和理據去辯倒別人。如果知識和理據是正確的,那應該不論講者的身份,即使你不提自己是博士和年紀多大,都是正確的,不是嗎?一來就用博士銜頭和年紀去「撻」人,憑這兩種身份予人的權威感去壓倒別人,實際論述內容和理據卻亂講一通蒙混過去,就是傳統型權威包裝成理性型權威,是反智和反理性的倒退表現。
再想一層,博士真的就是較博學嗎?
現實中,博士和學者的工作通常是限在某一科目,甚至是專研該科目中的某一議題。以我讀的政治學為例。最基本可以分比較政治、國際關係、政治哲學等幾個範疇。然後比較政治之內又可以分單一國家政治、比較政治制度、比較政治文化、比較政黨、比較選舉等。比較選舉又可以分單議席單票制、比例代表制、多議席單票制、排序複選制、混合制等。研究比例代表制,又可以分荷蘭比例代表制 (全國單一選區)、瑞典比例代表制 (調整議席)、希臘比例代表制 (額外議席)、比利時比例代表制 (開放式名單)......其實可以窄到不能再窄。真的符合一般人印象中博學多才的學者,恐怕是少數。
如果你叫一個只研究荷蘭比例代表制的人,評論日本眾議院和參議院的分別,可能已經超出他的研究範圍了,再要他評論公民抗命理論、經濟甚至醫學的,有自知之明的學者,是應該會拒絕評論的,或者表明,他的評論不是基於他學者的身分和研究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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