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

執政聯盟理論和香港政治

上一次的文章我提出香港的政制應該是有利協商主義 consociationalism 的. 為什麼呢? 如果單從政制安排上看, 我們應該預期香港政治環境是這樣的: 一, 地區直選是採用比例代表制, 表示議會內的政黨數目偏高, 單一政黨無法獨自取得過半數議席. 二; 功能選舉分成廿多個界別, 代表了很多不同的社會階層, 也多了一堆獨立議員; 三, 行政立法被強行分開, 加上相當獨立的司法, 明顯出現三權分立的情況, 而這應該有助形成不同機構間的良性競爭. 這三個我提出的推論, 其實頗為合理 (至少我覺得啦), 但實際情況以高考中化的講法來說頂多是"部份正確". 接下來再看看為何上述三個推論並未完全成立.

一, 地區直選是採用比例代表制, 表示議會內的政黨數目偏高, 單一政黨無法獨自取得過半數議席. 單以表象來說, 其實這個推論是成立的. 但我們都知道香港的政黨其實需要"靠邊站"分成兩派: 親中建制派和泛民主派. 雖然兩派內部各自都有一定的競爭存在 (過去幾年泛民內鬥尤其明顯), 但整體來說兩派之間的鴻溝卻不可能平伏, 而這個分化在大部份市民間也成立, 所以真正跨黨派的協商主義並沒出現. 這個鴻溝有沒有可能被克服呢? 並不是完全沒可能, 像政改方案也通過了. 但整體上我還是要套溫總那句話: 矛盾是深層次的. 去年所通過的政改方案, 其實如果我們看細節, 根本不會改善到這個分裂, 因為改動的議席數目其實不可能令現時兩派間的勢力範圍改變.

二; 功能選舉分成廿多個界別, 代表了很多不同的社會階層, 也多了一堆獨立議員. 可能有些讀者會不太明白這點. 先提出令一個概念: Corporatism 社團主義 (其實我不太明白為什麼會這樣譯法). 社團主義是指透過正式的政治架構將社會各界也邀請入決策過程之中. 例如政府可以成立一些咨詢委員會讓商家, 工會和社福團體參加, 甚至給予這些委員會多過純粹咨詢的角色, 讓得出來的政策更貼近社會現況. 有些人把社團主義跟法西斯主義掛勾, 因為墨索里尼就真的成立了很多這些委員會並"邀請"各界社團加入. 但別忘了法西斯是專制統治, 這些委員會到底是真正有決策能力, 還是像中共那樣只是掛名的統戰辦法, 是很值得商榷. (如果墨索里尼是社團主義, 那中共某程度上也是) 現代的社團主義主要是應用在西歐國家如瑞典, 奧地利等政府跟社會各界有著緊密合作關係的民主國家.

功能組別的表面意義也是如此: 透過給予不同界別議會議席, 讓政府跟社會有著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問題是, 現行的功能組別的實際意義並不在此: 現在我們看到的功能組別根本就是官商勾結. 大部份的界別都是屬於商界, 而且所代表的很多時候都是公司老闆 (還有"公司票"這種荒謬的東西), 即使將他們加起來所代表的社會人士也還是很少. 僱員, 工會, 社福界, 少數族裔和邊緣界別, 一般市民等的代表非常少. 劃分界別的基準也是從來都不明朗. 商界和工業界為何要分為(一)(二)兩個議席? 金融界, 金融服務界, 保險界, 會計界給我的感覺也是"商界"兩個字可以全部代表. 那為何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又不分拆為四個界別? 鄉議局界又是怎麼一回事? 原居民是有特權? 如果依少數族裔分, 那是不是應該也有歐美裔界, 南亞裔界, 甚至菲律賓裔界和印尼裔界? (給予少數種族議席其實蠻多國家都有在做的) 要不要順便弄個海外僑胞界? (以前台灣有這一招喔) 還有新移民界? 婦女界? 退休人士界? 公務員界? 學生界? 同性戀者界? 雷曼苦主界? 崇日_界? 有一次中共有官員不小心給了"貼士": 因為功能界別貢獻N% GDP 所以有議席. 那我想李超人, 四叔, 郭家, 彤叔, 大劉等每人都直接給一個議席好了; 我猜他們每人各自的旗下公司的 GDP 應該比甚麼漁農界, 教育界, 社福界都要高. 總之, 這種偏頗的功能組別根本不可能製造協商主義或社團主義. (除非你將 Corporatism 當成在講 Corporation-ism 大公司主義? 那倒反而是很貼切了.)

三, 行政立法被強行分開, 加上相當獨立的司法, 明顯出現三權分立的情況, 而這應該有助形成不同機構間的良性競爭. 可是, 大家都知道, 中共一直都聲稱現在是在搞"行政主導", 儘管我也解釋過所謂"行政主導"根本不應該存在. 最近幾年又有些中共官員 (如習總) 提出"三權合作", 但我猜他是想講"三權河蟹"就差不多. (萬一有人聽不懂這個爛 gag: "合"和"河"國語同音) 反正政府一直都將議會中的親中建制派的支持視為理所當然, 擺出一副自以為是"行政主導"的姿態就是了. 也就是上一次文章也提到過, 與協商主義相對的多數主義 majoritarianism. 雖然政府跟親中建制派之間可能有時候也需要協商, 但由於他們對反對派的態度, 明顯不能稱之為協商主義. 連甚麼"親疏有別" "民望如浮雲"的廢話也講得出來, 又怎麼可能是協商主義呢?



明天起去旅行, 更新將比現在更慢, 請多多包含.

2011年3月29日

法國和德國地方選舉.

稍為講講法國和德國的最新地方選舉.

法國方面, 之前有文章提到過"小勒龐"和其所屬的"國民陣線"人氣急升, 以及總統薩爾科齊遭到國民陣線和主要反對派社會黨左右夾擊. 這反映在今次的地方選舉上.

French canton election 2011
Party / vote%(2nd) / total seats (1st+2nd) << 法國的地方選舉也是採用兩輪投票制

Total Left 49.90% 1169
Socialist (PS) 35.75% 808
Communist (PCF) 4.88% 114
Ecologists (VEC) 2.77% 27
Radical Left (PRG) 1.53% 51
Other Leftists 5.03% 169

Total Right 35.87% 731
Sarkozy's UMP 20.24% 356
New Centre (NC) 3.64% 76
Other Rightists 11.96 299

Non-aligned
Le Pen's FN 11.73% 2
Others 2.5% 50

正如我上次說到的, 由於第二輪投票時一般都變成左右兩派的動員戰鬥, 跟兩派都不合作的 FN 很難勝出, 所以即使有 11% 的票卻反而只有 2 席. 儘管如此, 這卻是 FN 首次在地方選舉中獲得任何議席, 所以可說是 FN 跟小勒龐的重大突破. 而 11% 票雖然聽起來不多, 但考慮到 FN 大概只有很少成員成功晉身第二輪投票, 這個數字其實相當可觀. 在 08 年的上屆地方選舉中, FN 在第二輪投票中更只有不足 1% 的選票.

左派方面, 其實得票並不比上屆優勝, 但由於右派的得票下跌了, 成功擴大優勢. PS 黨總書記 Martine Aubry 參選總統的呼聲更高. 而薩爾科齊的 UMP 得票較上屆再跌 5%, 跌至 20% 左右, 作為一個執政黨而言情況可說是相當不妙. 儘管他攻打利比亞的決定獲得各界支持, 這似乎不太能幫助挽回他在國內的劣勢.



至於德國, 在 "從國內形勢分析各國對利比亞取態" 一文中我有提到過默克爾因為忙於應付國內政事而不能再廢神去管利比亞, 而這次地方選舉的確把她搞得疲於奔命. 今次進行選舉的是巴登‧符騰堡州 (Baden-Wurttemburg). 巴符州在德國南部, 跟旁邊的巴伐利亞州 (Bavaria) 都是天主教地區, 傳統上是默克爾的基民黨 (CDU+CSU) 的支持區. CDU對巴符州政府的控制權從二戰結束後幾乎就沒中斷過, 今次是 1953 年以來的首次落敗. 選舉結果如下:

Party / vote% / total seats
CDU 39% 60
Greens 24.2% 36
SPD 23.1% 35
FDP 5.3% 7
Left 2.8% 0
Pirate 2.1 0
Others 3.5% 0

CDU 由於跟 FDP 的右派聯盟由於議席不夠而被拉下台. 現在相信 Greens+SPD 的左派聯盟將會成立新政府. 其實 CDU 本身仍是最大黨, 但對比以往已經是算表現差的了. 值得留意的是 Greens 成了第二大黨, 跟 SPD 組成執政聯盟的話將會成為主要合作者 (SPD 因議席較少在理論上來說是次要合作者), 這將是德國史上的第一次. 綠黨的票數本身可是較上屆多了一倍的. 為什麼會這樣呢? 這要拜日本地震和核危機所賜.

在 "政府與傳媒與民意與民主化" 一文中 (請別介意我不斷扮先知先覺/預言_, 反正所謂的"才子"們都喜歡這樣不是嗎) 就有提到 "核電廠危機也波及到德國的默克爾政府, 因為德國現時正為國內核電廠的開發問題展開很大爭論". 總之情況就是, 德國人本來就很重視環保, 該國綠黨的勢力也很強 (相對其他國家的綠黨), 特別是反核能一向都是他們的強項. 日本核危機爆發後, 驚動了愛環保的德國人, 參加綠黨反核能活動的人一下子暴增, 震撼了整個德國政界. 默克爾立即宣佈她會重新審視政府核能政策 (她先前一直都是傾向支持的), 但這畢竟離選舉只有很短時間, 反對派都批評她這樣是騙選票的行為. 現在選舉結果似乎也顯示她這麼做並沒有幫到她的政黨. 默克爾政府在巴符州另一項不得民心的政策是, 他們打算在州首府斯圖加特 Stuttgart 市中心重整交通設施, 但這樣做肯定會破壞該處的城鎮風貌, 引來了當地人的激烈反對.

不過今次對默克爾的打擊有多大, 還有會否影響到下次的全國選舉, 則還未清楚. 因為德國各州之間的地方政治跟全國(聯邦)層面政治的關係其實頗為有限.

2011年3月28日

執政聯盟的分類

上一篇文章講到執政聯盟概念對理解政治的重要性, 今次再深入一點講講不同種類執政聯盟跟不同種類政治文化的關連.

執政聯盟, 上次都提過了, 一般來說就是國會沒有單一政黨能過半的情況下需要多個黨派共同組織政府的情況. 可是"國會沒有政黨過半"跟"多個黨派聯合"並不是必然關係; 我們有所謂的"少數政府" minority gov't/coalition 這一回事. 而相對地, 是不是"多個黨派聯合"就一定是因為"沒有政黨過半"呢? 依然是沒有必然關係; 我們有時候也會看到即使已經有政黨過半了, 多數派仍會邀請少數派加入執政聯盟的情況. 在這裡我們就要分清楚: 即使是"多數政府"也會有幾種. 一, 是單一政黨的多數政府, 這是最容易理解的狀況. 二和三分別是"最少多數聯盟" minimum-sized coalition 和"過大多數聯盟" oversized coalition. 雖然兩者都是多數聯盟, 但組成他們的背後因素可以是相差很遠.

"最少多數聯盟"指的是該組成該聯盟的政黨數和相應國會議席剛剛好夠過半, 成員"一個都不能少"的情況. 例如現時英國 Con-LD 的聯盟, 就是兩個黨加起來可以過半, 兩者之間缺一不可的情況. 我們可以看看下表: 要取得過半數 326 個議席, 在數字上來說 Con-LD 的聯合是最容易達成的. (即使Lab+LD 還是未夠數.)

UK general election 2010
Con 306
Lab 258
LD 57
DUP (NI) 8
SNP 6
SF (NI) 5
PC 3
SDLP (NI) 3
Others 4
Total 650

又例如德國現時的聯盟也是"一個都不能少"; CDU+CSU+FDP 缺少任何一個都不能達到國會過半數即 312 席.

German federal election 2009
CDU+CSU 194+45
SDP 146
FDP 93
Left 76
Greens 68
Total 622

至於"過大多數聯盟", 就是指聯盟的政黨數和相應國會議席遠超過只是過半的需要, 即使少了一個成員也依然可以維持下去的情況. 之前的"女權強國"提到過的芬蘭正是如此.

Finnish parliament election 2007
Centre 51
National 50
SocDem 45
Left 17
Green 15
Swedes 9
ChristDem 7
TrueFinns 5
Aland 1
Total 200

數字來上說, 大家可以很直接的看到 Centre+NCP 就有 51+50=101 席剛剛好過半數了. 但事實最終出現的執政聯盟卻是 Centre+NCP+Greens+Swedes = 51+50+15+9 = 125 席. 即使較小的 Greesn 或 Swedes 其中一個退出了, 聯盟依然有過半數能繼續運作, 甚至數字上來說兩者同時退出單靠 Centre+NCP 也依然可以勉強運作 (雖然只要有1個議員倒戈就可以令聯盟失敗.)

另一個更有名的例子是瑞士. 瑞士內閣 (聯邦委員會) 共有七名成員(部長), 而在 2007 年的大選之後共有 4 個政黨有成員獲選入內閣, 即產生了一個四黨執政聯盟. 當時該四個政黨是 SVP+SP+FDP+CVP, 而該次大選結果如下:

Swiss Federal Election 2007
SVP 62
SP 43
FDP 31
CVP 31
Green 20
Others 13
Total 200

可以看到該四個黨加起來共有 167/200 個議席, 遠超過單純的過半數. 而跟上述的芬蘭一樣, 即使其中一個政黨退出了, 剩下的聯盟成員依然會有過半數. 而且更令人驚訝(?)的是瑞士這種"過大多數聯盟"的政治環境其實已經持續了超過半個世紀, 即從 1950 年代左右開始, 瑞士政府一直都是由這四個黨的"過大多數聯盟"所組成.

為何會出現這種超級聯盟呢? 照理來說, 如果我們用像 game theory 那樣的做法去想, 即政客跟政黨們都是理性的, 想擴充自己的權力和影響力的, 那我們不應該看到這種超級聯盟, 因為這樣做只會分薄自己的利益. 我們應該而只看到最少聯盟, 甚至少數政府? 有多種因素去解釋為什麼會出現這些聯盟分類和他們怎麼維持下去, 但最主要的是"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兩種方面的解釋.

政治制度為什麼會協助超級聯盟出現呢? 我們可以用回瑞士做例子. 瑞士的七人內閣並不是先委任一名"首相/總理"再由他去組閣, 而是透過七次選舉將七人分別選出來的. 這七人之間也並沒有高下之分, 他們基本上是同級的, 而內閣首腦=兼任瑞士總統也是由七人輪流擔任 (瑞士總統一屆的任期只有一年), 但即使是總統也只是多了簽名, 主持會議和見外國政要等工作, 權力並不比其餘六人大. 還有一點, 就是瑞士是個聯邦制國家, 不同州政府和語言區域等等都各自有很大權力. 整體來說, 瑞士這種制度確保了權力是分散在多個不同人和階級手上的, 而不是集中的, 因此政黨間也比較傾向合作而非對立.

至於"政治文化"的解釋, 針對此項有學者就提出了兩種政治文化: 多數主義 majoritarianism 和協商主義 consociationalism. 多數主義的意思是政客和政府只是在玩數字遊戲, 認為自家勢力佔多數 (例如議席過半) 就可以為所欲為, 不用理其他少數派系的意見. 而協商主義則是政客和政府不只是尋求數字上的勝利, 而是希望整個社會和諧, 不同派系都能得益, 所以即使自身勢力已經佔多數仍會跟少數派協商. 跟文章上半部作連結的話, "最少多數聯盟"是偏向多數主義, 而"過大多數聯盟"是偏向協商主義. 另外有趣的是, 提出這個意見的學者本人是認為少數政府也是偏向協商主義, 因為上一篇文章也講過, 少數政府要維持運作就需要不斷跟其他政黨協商, 所以實際上是很高難度的一種做法. 整體來說,

當然有時候也會受到特殊事件影響. 例如二戰期間英國保守黨本身已經有議會多數, 但為了團結全國進行抗戰, 邀請了工黨加入組成"超級聯盟". 又或是有些國家剛剛內戰結束, 作為停戰的條件不同派別要合作組成新政府等等.

還有, 雖然我在這裡將"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兩種解釋分開了, 但兩者之間其實並沒衝突, 甚至有可能相輔相乘. 例如瑞士的制度固然是有影響, 但當地的多元文化本身也可能影響了政治文化和協商主義的產生.



那講完這些政治學術語又怎樣呢? 我們可以試圖將他們投放到香港上. 香港的制度本身應該是有利協商主義的: 政府跟立法會被分割, 而且立法會內政黨數目也多. 但實際上我們看到政府對反對派的態度很多時候都是多數主義的: 甚麼"民望如浮雲", "親疏有別", 自稱沒有"深層次矛盾"等等. 為什麼會這樣呢? (預定) 下次再講講.

(希望今次不會再走數 sos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