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今次政治僵局
今次美國政治僵局,源於共和黨議員佔多數的眾議院,因為反對屬於民主黨的總統奧巴馬的醫療改革政策,將政府預算案和國債發行量跟醫改捆綁,要求取消醫改,不然就不通過預算案,和不提高國債發行量。不通過預算,政府就沒錢用要關門;不提高國債發行量,美國政府就可能無法再發行國債,甚至現已發行的國債會違約,屆時整個國際金融體系都會出現混亂。也就是說,共和黨將全球經濟跟奧巴馬醫改方案捆綁在一起,這當然是極為無理的做法。但共和黨即使被各界譴責,仍要拖3個星期才肯跟民主黨談出個妥協方案,放棄要求取消醫改。
新聞報道一般都將製造麻煩的矛頭指向共和黨內的激進經濟右派、重視削減財赤、減少政府干預市場的「茶黨」(Tea Party) 派系。美國是由民主、共和兩黨把持政壇的兩黨制,茶黨只是共和黨內的一個派系,並非獨自一個政黨。那到底這批激進派人數多不多呢?報道都指,國會內的茶黨議員數目不過二三十人,而國會兩院共有535人,即茶黨只佔全國會5%左右。單論共和黨內部,共有278名議員,茶黨也只佔一成左右。無論怎樣看,茶黨似乎都是少數派。但雖然茶黨議員及支持者人數不算多,由於他們可以左右共和黨的黨內初選選情,發揮了大於其人數的影響力。
我們看回國會最終表決妥協方案的情形:
參議院 100席
民主黨 54席:54票全部贊成
共和黨 46席:27票贊成、18票反對、1人不在場
總數:81票贊成、18票反對
眾議院 435席
民主黨 200席:198票全部贊成、2人不在場
共和黨 232席:87票贊成、144票反對、1人不在場
空缺 3 席
總數:285票贊成、144票反對
* 參議院民主黨54席,包括2名無黨籍、但實際上跟民主黨一致行動的議員
雖然傳媒說茶黨議員只有二三十人,但最終反對妥協的共和黨議員仍有162人,遠超過茶黨議員數目,甚至超過整體共和黨議員 (278) 的一半,可見今次並非只是少數人在鬧事。另外須留意,參議院的共和黨員是多數支持方案,眾議院的共和黨員卻是多數反對方案,也就是說眾議院中有較多激進派。這一點之後會詳細分析。先講回為何單單制下,激進派也能有這麼大影響。
套用 Duverger 法則的盲點:地區差異
「單單=兩黨、比例=多黨」的理論,是由法國政治學家 Duverger 在1950年代提出的,人稱「Duverger 法則」(Duverger's law)。但至今已經有不少學者和研究指出,選制並不是只有單單/比例一個層面可以分析,可以影響政治環境的因素亦絕對不止選舉制度,我們還要看整個政制框架的其他部份。這個法則並不如自然科學中的法則般是絕對正確,套用在實際情況時要小心。
這個法則的基本運作是甚麼呢?首先,單議席即是選區內只會有一位,拿到最高票的候選人可以當選,其他候選人那怕是跟最高票的候選人只差1票,都是落選,一切努力付諸東流 (wasted)。無論是政客還是選民,一個理智 (rational、會考量行動結果得失) 的人都不會想當落敗的那邊,所以政客會傾向聯合起來以免分散票源,選民亦會策略性投票投給較有機會當選的候選人。結果就是只會剩兩個大黨,因為第三黨、第四黨等落選的機會大,不會有人加入或支持。比例代表制則相反,每個選區選出的議席較多,候選人和政黨取得不是那麼高的票也可以當選,大家沒有壓力要聯合起來,可以隨意參選和投票,也就較容易出現多黨制。
但是否如此簡單呢?需留意此理論的分析單位是選區,「單單=兩黨、比例=多黨」是逐個選區計,並非整個議會計。假設某個使用單單制的國家的選舉中,A選區是甲乙兩黨爭、B選區是丙丁兩黨爭、C選區是戊己兩黨爭,其實並沒有違反理論,因為的確是每個選區內只有兩個黨在競爭!選區間的情況差異,與及地區性政黨的出現,是很多人套用 Duverger 法則時忽略的盲點。
例如加拿大就有個魁北克黨在國會卡位,令好幾次選舉都沒有一個黨可以取得過半議席。英國也有蘇格蘭民族黨、威爾斯黨和幾個北愛爾蘭小黨,雖然現在議席很少不足以左右大局,但回到一百年前愛爾蘭還未獨立時,愛爾蘭在英國國會可是有近一百個議席,試過幾次選舉都是因為愛爾蘭政黨卡位而沒有政黨可以取得過半議席。印度就更極端。由於種姓、語言、地域文化等多種因素,雖然是用單單制,國會內卻有近40個政黨,當中大部份都是只有不足10席的小黨。印度國會最大黨兼執政黨 INC 只有206/545席,第二大黨兼最大反對黨 BJP 更是只有116/545席。印度國會上次有政黨能單獨取得過半議席已經是1984年的事 (ps 正是 INC)。
那比例代表制又是否一定有多黨制?這就視乎選民的投票取向。的確,採用比例的國家大都是多黨制,但分裂程度則有很大差異。比利時、以色列長期有十幾個政黨,德國、奧地利則只有4~5個,前者執政聯盟組成經常更改,後者則非常穩定。比例代表制是容許小黨有發展的空間,但不一定就會小黨林立,講到底還要看民意是否分裂,選民是否會棄大黨而選小黨。有人脫離大黨自己參選,不代表選民就一定會投他。政黨數目亦未必跟政局穩定性或政府能力有關。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政局其實都算穩定,過去三十年政府更替次數跟芬蘭和挪威差不多,但一方淪落為歐豬,另一方則經濟和社會穩定。
再說一次,選制只是整個政制中的一部份,不可將一切政治現象都歸咎在他們身上。事實上 Duverger 法則本身也沒說死兩黨一定穩定、多黨一定不穩。美國雖然用單單制,也的確產生出兩黨制,但弄至今次的政治僵局,還有很多其他考慮因素。
中間選民理論的實際操作問題
另一個更直接地指出單單制會製造穩定的,是「中間選民定理」(Median voter theorem),此理論認為單單制會選出立場較中間 (極端的相反) 的候選人。
我們先假設現在是以單議席單票制進行選舉,有A和B兩位候選人參選,而競選是圍繞某一議題進行。我們再將選民依其對議題的立場從左至右排成一列,而選民會投票給立場跟自己最接近的候選人。最終當選的會是立場較靠近中間位置的那位候選人。
因為例如A是左派、B是右派。比A左的人一定投A、比B右的人一定投B、關鍵在誰拿到中間那堆人,特別是位置在最中間的那位「中間選民」。在只有兩人競爭的情況下,誰贏得中間選民就是比對面多一票,足以勝出。當然A和B誰越靠近中間就越能爭取到中間選民,所以他們會不斷將立場往中間移。簡單來說,中間選民定理認為,在單單制下,政黨會為了爭取中間選民而不斷向中間靠攏,最終也會選出較靠近中間選民立場的議員。
聽起來合理,但實際政治操作絕對比理論來得複雜。
一、現實不會只有一個政策範疇。除了最重要的經濟和福利,還有房屋、醫療、交通、教育、環保、外交、軍事......無數範疇,要找出一個真正的中間點其實並不實際。在美國,槍械管制、同性婚姻、墮胎、移民......都可以成為議題。即使我們假設有90%人是看經濟/福利來決定投票,剩下看槍械、同性婚姻、墮胎、移民......等偏門議題的人只有10%好了,這10%人也仍然可以發揮影響力。
例如現在兩大黨候選人在重視經濟/福利的選民方面爭持不下,各有45%票。此時有2%其他選民跳出來,表明只會投票給支持放寬槍械管制的候選人。那除非支持放寬槍械管制會流失大於1~2%的票,而我們假設不會,因為其他選民只重視經濟/福利,那2大候選人當然是會搶住支持放寬槍械管制了。同樣地,可能又有2%其他選民,表明只會投票給支持以色列打壓巴勒斯坦的候選人,那2大候選人當然是會住支持以色列了。
人數少,不代表這群人沒影響力,有時候也可以成為關鍵少數,要看他們跟其他人的互動關係。
例如現在兩大黨候選人在重視經濟/福利的選民方面爭持不下,各有45%票。此時有2%其他選民跳出來,表明只會投票給支持放寬槍械管制的候選人。那除非支持放寬槍械管制會流失大於1~2%的票,而我們假設不會,因為其他選民只重視經濟/福利,那2大候選人當然是會搶住支持放寬槍械管制了。同樣地,可能又有2%其他選民,表明只會投票給支持以色列打壓巴勒斯坦的候選人,那2大候選人當然是會住支持以色列了。
人數少,不代表這群人沒影響力,有時候也可以成為關鍵少數,要看他們跟其他人的互動關係。
二、極端多元對溫和多元的差異。一般來說大家都以為民意是呈一個正態分佈 normal distribution,即立場偏向中間的人多,偏向極端的人少,但這並不一定。意大利學者 Sartori 就提出過「兩極化多元政治」(Polarized pluralism、相反為「溫和多元政治」 moderate pluralism),即民意是兩極化,多數人是明顯地偏左或右,而中間的人少的情形。在這情況下,因為明顯地左或右的政黨能集合到較多的票,站在中間反而會被左右夾擊,政黨未必會走向中間。
不講遠的,看香港,所有議員都會被定性為泛民/建制派,在重大議題上也一定是集體投票。頂多有溫和/激進派,卻沒有中間派,會一時泛民一時建制。即使香港是比例代表制,小黨可以出選,還是沒怎麼見過有中間派。
三、現實中選民和政客的行為不能完全依理性計算,或至少不是理論中的那麼簡單直接。我們知道現實中人還講感性的,選舉不只是看候選人立場,還講信任度。如果選民覺得候選人面目可憎,從一開始就不信任他,又怎會還投票給他呢?理論說候選人可以不斷向中間靠攏來爭奪中間選票,但候選人改變立場,不一定能取信於中間選民,還有機會令原有支持者干脆不投票。所以一般來說現實中的政黨不會像理論中不停改變立場。(雖然香港的確是有這種左搖右擺的政黨啦,看看某富人黨最近談電視發牌...)
事實上,也有學者指出如果真的完全從理性、計算得失的角度去解釋人的行為,那投票本身就是件怪事,因為人能從投票中直接得到的好處是近乎零,而投票時失去的時間和機會成本則明顯存在,所以某程度上投票本來就不是一件理性的行為,而是出於感性的行為。
一、二、三加起來,可以概括出現實會出現一班「真心膠」。我們從日常觀察也可以發現,政見較強烈的人通常會更踴躍投入政治。他們可以是政客,不顧勝算地參選,目標只是要在選舉中發出聲音,挑戰主流派。他們也可以是選民,明知非主流派會敗也仍然投票支持他們,甚至捐錢和做義工,因為他們的確政見相同,或是純粹不想投主流派。
相對的,即使中間立場的人人數眾多,也不一定會表達出來,不一定去投票,所以才有所謂的「沉默的大多數」。政客目標是當選,當然是看實際會投票的人的立場,如果其他人真的沉默到連票都不投,人多又怎樣?不用理會,理了也沒好處。甚麼幫沉默的大多數出聲,其實是違反常理的。正常的政客往往傾向表現出較鮮明的政治立場,選民才會投票給他們,也有助搏取上新聞的機會。
看回現實,極端人士往往能對主流派施加一定壓力。例如在英國,排外主張的冒起,就令保守黨向右移,加緊批評歐盟和新移民。儘管暫時來說排外勢力離當選仍有很大距離,他們卻可以分走保守黨的支持者,影響保守黨的選情,因此保守黨才這麼多人怕了他們。美國共和黨人怕茶黨也跟這個原理有關,即儘管茶黨自己組黨不會當選,他們可以影響共和黨的選情,特別是各共和黨議員在黨內初選中的選情。
中間選民定理的問題都稍為談過了,但即使我們撇除以上的考慮,照用原版的中間選民理論了,美國依然可以選出一堆激進派。接下來要談談美國的黨內初選制度 + 選區劃分問題。
美國的政黨有黨內初選制度,應該是眾所周知。每次美國總統選舉,相關新聞往往要糾纏一整年,因為在正式選舉日前好幾個月都會有一連串黨內初選要進行。除了總統,參議員、眾議員、州長、州議會......等等全部都有黨內初選。聽起來很民主、很尊重黨員意見嘛,但也有其問題。
首先,由於黨的候選人是由初選決定而非黨中央決定,兩黨的領導層對議員的控制力其實很薄弱。即使議員不聽領導層的話來投票,領導層也不能炒了他。所以今次,就算共和黨高層明白繼續耗下去對己黨形象不利,並同意作出妥協方案,仍然有大量共和黨議員自行投反對票。領導層要考慮整個黨的選情,但個別議員只需要考慮自己的選情,最重要還是自己能否連任,保得住議席。
這就是茶黨出現的時候了。茶黨雖然是少數派,可能只佔全國選民的一兩成,但在共和黨初選中卻是很重要的票源,共和黨議員要連任要贏初選,就一定要考慮他們的票會怎麼投法。茶黨更經常都威脅要「票債票償」,如果有共和黨議員不聽他們話,就會在初選中狙擊他們。狙擊方法包括直接派候選人打對台、給黨內對手政治獻金、賣競選廣告不斷唱衰、發掘黑材料......等等。所以一定是有很多共和黨議員,特別是眾議員,會怕了茶黨。這跟選舉周期有關。
眾議員任期是2年一任。考慮到初選在正式選舉前半年舉行,初選前又要先花半年時間籌募經費,每次競選周期要花差不多一整年,也就是說眾議員在2年任期去到一半,就要開始連任的選舉工程了。要在這麼短時間內從左/右傾走向中間又走回左/右傾,根本浪費時間,不如一直都維持左/右傾好了。參議員則是6年一任,反而有較多空間走位。眾議員需要長期將立場放在較激進的位置,隨時迎戰黨內初選,參議員則不用。
而有時候,由於選區劃分的關係,選區內的選民本來就多數都是共和黨支持者,那議員只需要鞏固共和黨支持者就可以當選,不需要向全體中間靠攏,茶黨的影響力就更加大了。
安全議席和選區劃分如何製造激進派
在美國,有所謂「紅州」(Red state) 和「藍州」(Blue state) 的講法,即該州的居民是一面倒地支持共和黨 (紅色) 或民主黨 (藍色) 的意思,而沒既定立場、在兩黨之間走來走去的則叫「搖擺州」(Swing state)。粗略點算過:在1996至2012年的5場總統選舉中,有31/50個州是5次都支持同一個黨的候選人,沒有改變過立場。
紅州和藍州是怎麼形成的呢?可能是自然形成的,因為兩黨的支持層多數來自既定的社會階層。例如自由派、年輕人、少數族裔、工會人士多數投民主黨,保守派、老年人、白人、基督徒和摩門教徒多數投共和黨。所以如果州份內有較多類似社會階層的人,那政治立場也就很大機會是偏向其中一個政黨。
另一方面,美國行聯邦制,各州可以自訂多個範疇的政策。如果人民不滿一個州的施政,可以自行搬到其他州份。假設某州的自由派人士居多,通過了同性婚姻或墮胎法案,自然會吸引其他自由派的人搬到該州,保守派人士則會搬走,結果州內居民的聲音和立場越來越一致。
而既然這些州份已經擺明會投票支持其中一個黨,大局已定,政黨和總統候選人在大選時就不會投入那麼多資源去這些州份拉票,也就令這些州份的選民更加不會改變立場了。
同樣地,國會也有經常支持民主/共和其中一黨的議區。總統和參議院選舉的選區是依州份範圍劃死的,但眾議院則是大部份都可以更改,而且還是由政客自己組成的委員會更改。那就糟了,又是另一個令眾議員激進的因素。
政客可以故意將選區劃成是,選民由其中一黨的支持者佔多數,保障該黨的候選人肯定能贏,即所謂的「安全議席」(safe seat)。由於某黨的候選人一定在正式選舉中勝出,該黨的黨內初選實際上就等於正式選舉,議員只需專注打贏初選,一路站在較左/右傾的位置,鞏固己方票源就可以連任了,根本不用走向中間。越是「安全」的選區,越是容易選出較激進的議員。故意將選區劃成對特定人士有利,被稱為 gerrymandering,詳細操作有機會再講,但只要有充足數據,可以看出哪個票站/地區是哪一個黨的票倉,或是哪裡的居民主要來自哪個社會階層 (也就是說傾向支持哪個黨),將選區劃成由一個黨的支持者佔多數是絕對可行的。
我們以60%做一條界線好了。美國的選舉只有兩黨參加 (即使有外人參加也不會成氣候),一個黨拿到60%即是另一個黨不足40%,要扭轉局面起碼要10%的選民改變立場,而一般來說很難有這麼多的選民同時改變立場,所以一個黨能拿到60%選票可說是相當安全的議席。
這些60%的安全議席有多少個呢?粗略點算過,在2012年的眾議院選舉中,有270/435個選區的勝出者是得到60%票以上 (包括因另一黨無派人參選而自動當選),是安全議席。也就是說眾議院中6成的議員都是只須專注如何在初選勝出,一路站在較左/右傾的位置,就可以連任了。
http://www.gallup.com/poll/1600/congress-public.aspx
參議院則不同,選區是劃死的,不能被 gerrymander,安全議席較少,中間派較多。同樣在2012年,參議院有33個議席改選,卻只有20人成功連任,連任比率是60.6%,低過眾議院得多。另外,參議院100位議員中有2位是無黨籍 (雖然基本上跟民主黨一致行動),眾議院有435個議員卻無一個是無黨籍,也顯示參議院有較大空間當中間人士。
美國的三權分立也有關
最後,美國整體政制框架也是一大關鍵。美國採用總統制,是個三權分立、政制框架複雜的國家,總統、參議院、眾議院都是分開進行選舉,令三者可能由不同政黨控制,即「分開授權」(split mandate) 的情況。現時就是總統和參議院由民主黨控制、眾議院由共和黨控制,而兩黨都可以聲稱自己有人民支持和「授權」。由於程序上,議案是要參眾兩院各自通過後,再交由總統簽署同意才正式實行,萬一三缺一,有其中一個不同意,就會出現政治危機。相反,英國和多數歐洲國家行議會制,不實行三權分立,政府由議會選出,令兩者肯定是來自同一個政黨,或至少是互相支持,則不太可能出現美國這種政府跟國會對峙的政治僵局。
眾議院議長 John Boehner 在今次事件中的角色也值得講一講。在美國,參眾兩院的議長角色很不同。美國參議院議長是由副總統兼任 (也是副總統實際上的主要工作),由於嚴格來說他並非議員,通常是不會投票,也不會參與辯論,只負責主持會議,政治工作是由兩黨黨團代表,稱為多數派領袖 (majority leader) 和少數派領袖 (minority leader) 商量決定。參議院的議會運作模式,加上上面介紹過的選舉制度,有利參議院傾向中間政治立場。相反,眾議院議長是由多數派領袖兼任,也就是說議長要向自己的黨友負責,因此在主持會議跟決定議程時,有較大機會偏幫己方。加上上面介紹過的選舉制度,眾議員容易傾向激進,也就容易令眾議院議長也傾向將事情政治化。現時眾議院議長由反對黨出任,就出事了。
議會議長在不同國家可以有不同角色,有些有政治立場,有些保持政治中立,也有些是由不同黨派輪流出任。另外,在議會制國家中,由於政府跟議會往往是由同一個黨控制,即使議長保持中立,議會中也會有足夠的議員支持政府提案,確保施政順利。
英國下議院議長由執政黨黨員出任,但他一般只是主持會議,不投票也不參與辯論。這一點香港立法會主席是學英國的。德國和日本則規定議長由執政黨控制,副議長由在野黨控制。而意大利,慣例是參議院議長由執政黨出任,眾議院議員長由其他政黨出任 (可以是執政聯盟一部份,但一定不是最大黨)。現任參議院議長是跟總理萊塔同屬 PD 的 Pietro Grasso,眾議院議長則是由一個在野小黨 SEL 的 Laura Boldrini 出任。Laura Boldrini 以前長年在聯合國和非政府機構工作,本身政黨色彩也較淡。意大利在80年代是由親美國的基民黨 DC 執政,參議院議長由執政黨黨員出任,但眾議院卻選出跟蘇聯關係密切的意大利共產黨 PCI 黨員任議長。
今次政治僵局中,屬於共和黨的眾議院議長 Boehner 就因為受到黨內激進派施壓,一直都跟總統奧巴馬及民主黨談不攏。結果是先由參議院的共和黨領袖 Mitch McConnell 跟民主黨領袖 Harry Reid 談出妥協方案,參議院通過,再拋給 Boehner 在眾議院議程中插隊提早表決,才成功令兩院都通過方案,可以交由總統簽署作實。
去年底的財政懸崖危機 (fiscal cliff) 也出現類似情況:奧巴馬跟 Boehner 談不成,轉由參議院負責談判,最終副總統拜登跟參議院共和黨領袖 McConnell 達成協議,參議院先通過方案,再由眾議院通過。當時這個妥協方案也是在參議院得到較多共和黨人支持:
參議院 100席
民主黨 53席:49票贊成、3票反對
共和黨 47席:40票贊成、5票反對
總數:89票贊成、8票反對
眾議院 435席
民主黨 191席:172票贊成、16票反對
共和黨 240席:85票贊成、151票反對
空缺 4 席
總數:257票贊成、167票反對
兩次事件都證實參議院的激進份子較眾議院少這一點。那激進派只在共和黨內存在嗎?民主黨當然也有安全議席,也有激進派,但他們都明白己方是執政黨,奧巴馬是他們的總代表,如果他的政府倒台了,對自己也會不利,因此能團結地支持奧巴馬。在野的共和黨則沒有這種考慮,反而奧巴馬越衰對他們可能越好。何況今次爭拗是圍繞醫保改革,民主黨內不論溫和還是激進派都是同意要推行的,當然全部人都投票支持了。倒是財政懸崖救亡方案,有十幾位民主黨議員因不滿削赤內容而投了反對票。民主黨 191席:172票贊成、16票反對
共和黨 240席:85票贊成、151票反對
空缺 4 席
總數:257票贊成、167票反對
一些背景
其實直至80年代,藍州紅州的對立情況都不如現在突出。1984年「列根」(Ronald Reagan) 尋求連任時,他可是得到近乎全國一面倒的支持,在50個州中贏了49個 (唯一輸了的是對手 Walter Mondale 的鄉下 Minnesota 州)。最近20年幾位總統都是只能贏到約30個州。以往總統跟另一黨成功合作的次數也多。翻查紀錄,幾位共和黨總統,包括艾森豪威爾 (Dwight D. Eisenhower)、尼克遜 (Richard Nixon)、和列根在位時,國會都是長期由民主黨控制,似乎又沒怎麼聽過出現政治僵局。為什麼有這個分別呢?國會,特別是眾議院,越來越激進,越來越政治化,有幾個因素。
第一個是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高漲,種族、同志、女權等議題開始打入主流討論,令民主黨和共和黨要靠邊站,一個越來越傾向自由派,另一個越來越傾向保守派。近年藍州跟紅州在推行相關政策時越走越遠,選民投票意向越來越受這些議題影響,令差異更突出。當然,Gerrymandering 也變得越來越容易。90年代蘇聯倒台,少了個共同敵人,大家也就更關注國內議題和差異了。
60年代也是引入初選制度的時候。在此之前黨的國會甚至總統候選人,都是由一班有人脈和金脈的黨領導商討決定的,他們傾向以全國整體選情為考慮,會挑出 (他們認為的) 立場較中間、較有可能在正式大選中勝出的候選人。這些議員當選後也要顧慮黨中央的意思,不能隨便走向激進。
最近看文章也有個講法,說美國現時經濟增長較十幾廿年前放緩得多,是第一次需要大刀闊斧地削赤、要認真思考政府財政理念的時候,故較容易引發社會強烈反彈。
好主意加起來變壞主意?
從原則上來說:單單制好嗎?製造兩黨制和穩定嘛,好。初選好嗎?大家有份選嘛,好。任期短一些、選舉多一些好嗎?選民能更緊密追蹤議員表現嘛,好。三權分立好嗎?多些監察和制衡嘛,好。但這些本應是好的主意全部實行起來,卻助長了美國的政治僵局。反而同樣是用單單制,但沒有初選、沒有三權分立、議員任期較長的英國,政府運作順暢得多。除了選舉制度,整體政制框架也是很重要的。
有些人說香港特首梁振英不是普選產生令施政困難,奧巴馬和馬英九也是普選的,同樣是施政困難。又有人說香港立法會比例代表制容易產生多黨制、激進派和政治混亂,美國和台灣是兩黨制,近年政治也很混亂,議會也是有激進派。沒有一個選制是能解決所有政治問題的。
不少外國評論都指出,美國可能需要改變整個政制框架,才能減少出現政府三權對立引致空轉的情形。但美國很多人都自詡自國是最成功的民主國家,體制當然也是最好,而且政制框架是立國寫憲法時就訂定,是偉大的國父們留下的珍貴遺產,神聖不可侵犯。要改?難上加難。
當然,我們也不能說美國政制是「錯」。正如沒有選制可解決所有問題,也沒有一種政制框框是絕對正確的。當年的美國國父們可是故意將政制設計得這麼麻煩,故意令各方互相制衡,故意製造潛在的施政障礙的。香港人愛談政制改革,但到底其他國家的政制是怎樣的呢?而這些國家為何要設計出這樣的政制?想要達到一個怎樣的政治環境?考慮了甚麼因素?作了甚麼取捨?都是值得我們參考的。要再寫下去就長到不知哪裡了,先講個結論,就是香港人談政改時愛談的直選政府首長和三權分立,其實並不為多數民主國家,特別是歐洲國家所採用。
取得較少票、贏得較多議席
最後預告一下,希望下一篇能詳細寫 gerrymandering。單單制本身就容易產生「人造多數」(Manufactured majority),即一個政黨沒有取得過半總票數,卻得到過半總議席的情況。再加上gerrymandering 去到極致,甚至可以令整體得票較少的一方,取得較多議席。
以賓夕法尼亞州 (Pennsylvania),簡稱賓州,為例好了。賓州本身是個藍州,在2012年的選舉中,無論是總統、參議院、眾議院,整體來說都是民主黨多票過共和黨:
總統
Barack Obama (Dem) 299萬票 52.0%
Mitt Romney (Rep) 268萬票 46.6%
參議院
Bob Casey Jr. (Dem) 302萬票 53.7%
Tom Smith (Rep) 251萬票 44.6%
眾議院 (18選區總和)
All Democratic Candidates 2,79萬票 50.3%
All Republican Candidates 2,71萬票 48.8%
但賓州的18個眾議院議席中,卻是共和黨贏了13個、民主黨只贏得5個!
同樣地,看回整個眾議院435個議席,民主黨得到5997萬票 (48.9%)、共和黨得5852萬票 (47.7%),議席方面是共和黨贏234席、民主黨201席。在眾議院選舉中,民主黨拿多140萬票,卻比共和黨贏少33個議席!為什麼會這樣呢?
早前馬來西亞選舉,也有很多人批評馬來西亞的選制,指反對派拿到較多票,卻是執政黨繼續贏得較多議席,不公平,假民主,但原來美國也是這樣!希望有時間可以講解一下單單制如何產生這個怪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