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7日

多元文化失敗與民主政治

幾日前英國首相卡梅倫說他認為國內的多元文化政策 multiculturalism 失敗了. 如果再看遠一點, 去年德國總理默克爾也說過多元文化政策在德國行不通. 連同法國總統薩爾科齊在內, 歐洲多國政府跟領導人都紛紛強調要重視國民身份搞國民教育. 聽起來好像極右的排外勢力在崛起, 當真? 這個議題又怎麼會對政治造成根本的衝擊?

其實一路以來, 即使在民主國家, 民族跟文化問題一向都是一個具爭議性的議題. 因為如果我們從民主理論出發去看, 民主講的是以民為本, 權力歸於人民, 但這裡所講的"人民"到底是指誰? 誰被包括和誰被排除在外? 可見民族跟文化問題本身其實可以是民主理論中的一個核心, 只是一般人都避而不談而已.

一般來說對於"人民"的定義有兩種看法. 一是種族性的, 即不是由本國人所生或外表跟本地人不一樣就被認為不是本國人. 另一種是文化性的, 即是即使外表跟本地人不同, 只要融入了本地文化, 有國家認同就是本國人. 由於前者涉及種族主義跟歧視的關係, 一般西方人都比較傾向後者的看法.

前者實行起來很簡單, 只要將移民都拒於門外即可. 但後者實行上來又可以分成兩種政策. 一是透過國民教育將外人的文化變成跟本國一樣. 二是將"本地文化"的定義擴闊, 將"核心價值"的重要性縮小, 只要外人文化跟本地文化有某程度上的重疊就可以被接納, 並不強調要完全融合本國. 我們可以將 multiculturalism 當成這項. 後者當中美國是一例, 基本上對來自不同文化的新移民採取放任態度(雖然也有收緊的傾向). 歐洲現在的辯論主要是在這當中二擇一, 而似乎前者的支持者越來越多. 畢竟跟美國不同的事, 歐洲國家對歷史, 傳統, 文化等的自傲感比較強, 要他們擴大"本地文化"的定義遠較美國這移民立國的國家來得困難.

如果我們再仔細看這些歐洲政要的言論, 其實他們的潛在目標主要是回教徒移民. 無論在英國, 法國, 德國回教徒都是個政治. 最主要的是, 回教徒文化被認為跟西歐的自由民主及基督教文化不符. 其中最主要的一項分歧, 是回教徒對伊斯蘭宗教法律 Sharia law 的重視. Sharia 來自回教聖經可蘭經, 對回教徒而言是由神所賜, 神聖不可侵犯的絕對法律, 由俗世政府所訂立的法律只是次要. 這種做法不但違背了歐洲政教分離原則, Sharia 條文本身也被認為過份保守, 跟啟蒙思想和自由民主主義不符. 雖然真正遵守 Sharia 的回教徒其實不很多, 但少數人的這種做法已經對歐洲本地的文化造成衝擊.

回教徒新移民也被認為是社會問題. 在英國, 恐怖襲擊多跟回教徒扯上關係. 在法國和德國, 回教徒跟本地人的摩擦越來越多. 除此之外, 回教徒新移民的出生率往往高於本地人, 更加造成了本地人要被回教徒滲透的感覺. 而且回教徒新移民多數屬低下階層, 教育情況也較差, 更加加強了外人對他們的歧視. 回教徒新移民又喜歡聚居在一起, 更令人覺得他們跟本地文化不融合.

由此可見, 如果我們套用開頭所講的"人民"跟"民主"的關係到歐洲的情況上, 回教徒新移民的確會對歐洲民主的核心定義造成影響. 這也反映在反伊斯蘭政客的崛起上. 我們可以看看 2009 年的歐洲議會選舉結果.

在英國, 白人主義的 British National Party 有 6.2%.
在法國, 極右政客勒龐的 National Front 有6.34%.
在荷蘭, 以反伊斯蘭上位的 Geert Wilders 的政黨 得到了 16.97%.
意大利的"北意聯盟" Lega Nord 10.2%.
比利時法蘭德斯主義的 Flemish Interest 有 15.88% (區域內)
丹麥 Danish People's Party 15.28%.
奧地利 Freedom Party of Austria 12.71%

以上的都是明顯反對移民特別是回教徒新移民的政黨. 他們要求收緊移民政策, 也對回教持負面態度. 除了他們之外, 如果我們把"不反對回教本身, 但要求回教徒融入本國文化", 也就是反對multiculturalism 的政黨也算在內, 那其勢力將更為龐大. 所以其實這堆歐洲政要的講話並不算新意, 他們只是反映了主流政黨如何對這個重要性越來越大個根本議題招架不住.

當然這個表態本身也是一件可大可小的事. 但我們不可以因此就將整個歐洲主流當成排外或種族歧視, 因為他們依然屬於"文化性"的人民定義之內. 而且如前面所述, 回教被針對是因為回教原教主義跟歐洲文化有根本上的矛盾. 所以這些歐洲政要不是反對移民, 而是反對移民來但又不融入新社會的人, 嚴格來說又不是完全的排外.

無論如何這都顯示出民主並不能完全解決民族及文化問題, 因為後者根本就是前者的前提和根源, 以為前者能解決後者是倒果為因. 還有雖然一般人口中都將自由民主 liberal democracy 放在一起講, 但其實民主主義跟自由主義並不一定完全吻合. 雖然自由主義似乎應該更傾向多元文化才是, 但一涉及到民主概念的根本底線還是不能跨越這條線.



讀者也可以將這些討論內容放到香港的情況去看. 香港人對"人民"的定義屬何種定義? 怎樣的民族跟文化政策會適合香港? 香港跟大陸的關係怎樣影響到這些? 跟歐洲一樣, 香港的主流政客都不敢碰這個問題, 但我必須再次強調這個定義問題無論如何都會是重要的和不能避開的.

2 則留言:

  1. The situation may be worsened if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follows the definition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Just you look at how the central government deals with the minorities...... Or you can look at how our government tried to avoid its role from the discriminati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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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歧視與融洽共處,是兩個相反詞語。
    現實生活中,排斥不同膚色,經常發生。
    尊重差異,只是口里說,身體舉動,完全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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