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

從派錢風波看政制

財政預算案公佈了. "為支持而支持"的保皇黨竟然造反調轉槍頭指向財政司司長鬍鬚曾, 而原本立場強硬指不會更改內容的鬍鬚曾在數日後就打倒數日前的自己更改了內容. 某個經常上傳媒的分析員又說香港"行政主導"蕩然無存. 泛民支持者投訴政府只有咨詢保皇黨不咨詢民主派是親疏有別. 又有部份不自私的市民指出派錢只有短期效果, 長遠無助解決任何社會問題......總之好像很多問題立即就浮上了檯面. 現在就來分析一下.

"派錢只有短期效果, 長遠無助解決問題"
. 事實上很多時候民主制度就被批評為短視跟民粹. 某程度上這個批評有很多例子. 最主要是選舉時間越接近, 議員回應選民意見的重要性就越高, 也因此議員的決策會偏向短視跟民粹.

例如美國眾議院每兩年選舉一次. 考慮到大選跟初選在差不多半年前就開始, 而在這之前政客又要籌錢準備選舉工程, 實際上那兩年任期當中有超過一年時間是要用來應付選舉, 那就難免政客表現會比較貼近民意. 相對來說, 參議員是六年一屆, 很多分析都認為參議員會有較多時間貼近自己原本立場行事.

當然, 實際任期多長不一定是最重要. 例如台灣政客當選後一般應該有三四年任期, 依照上述道理的話不用那麼重視應對民意, 但台灣選舉風氣很重. 選完地方選舉傳媒又說要留意選立委, 選完立委又說要看向選總統, 選完總統又回到地方選舉......結果搞到天天都好像是選舉天, 政客應對民意時都經常措手不及.

這又涉及另一個跟民主有很大關係的議題. 我們現在眼見的民主制度其實應該被稱為"代議民主", 只是眾多民主制度中的其中一種. 而"代議民主", 顧名思義, 就是人民選出代理人由代理人去處理政務. 可是這個代理人應該要多忠實地代表人民呢? 應該 100% 每個事項都跟隨民意? 還是代理人應該加入自己判斷? 又, 如果民意對事項沒清楚反應時, 代理人又怎樣解讀民意? 這個題目本身可以寫一篇長文, 這裡就不詳述了. 但無論理論層面如何, 實際層面上我們可以看到選舉越近, 政客就越急於在選民面前表現自己.

可是, 即使民主有時候短視跟民粹, 那也不代表非民主就不是短視跟不是民粹. 而且民主制度一個很重要的一環是法治, 一般來說憲法不能胡亂大改, 而且很多政策一但放行後就很難更改, 所以民主也不是任何情況下都能短視跟民粹地處理事宜.

"政府親疏有別". 其實很多時候即使是民主政府, 他們重視的也只是夠不夠票, 才不管你親還是疏. 例如之前英國的教改就很多人反對, 但聯合政府數到夠票在手也一於少理. 奧巴馬的醫改方案也面臨重大爭議, 但夠票之下也是通過了.

不過這也不是必然. 這種"過半就是王道"的做法叫做 "majoritarianism", 即只要有 majority 就萬事都可以做, 萬事只看票數. 但也有學者指出有些民主國家是其相反的 "consociationalism" 或 "consensus-ism", 即政客在乎的不只是票數而是社會和諧, 所以即使已經確定夠票也會想辦法讓政策得到更多民意支持. 雖然第一種做法聽起來比較"那個", 但現實上在民主國家中並不是罕見, 而且如果我們將"少數服從多數"看做民主的基本原則, 那我們也不能說 majoritarianism, 甚至"親疏有別"是不民主.

當然, 香港現在根本不是一個民主政制, 多數建制派議員來自缺乏民意基礎的功能界別, 市民對這種"親疏有別"尤其反感也不無道理.

"行政主導蕩然無存". 這時候就要反問: 行政主導有存在過嗎? 其實香港的所謂"行政主導"從來都是個模糊的概念, 我們實在很難說到底它存不存在. 很多人指出"行政主導"體現在政府比立法會權力大, 但到底這個講法有多正確? 的確香港立法會議員權限相比外國是較少, 但今次事件也看得出來, 即使如此香港立法會議員本身所擁有的權限並不小, 政府多數政策還是需要過半議員支持才能落實. 所以我個人來說實在不覺得"行政主導"本身是個很成立的理論.

"保皇黨調轉槍頭". 這一點我曾經在較早前的文章提及過. 香港的政制實在是奇怪的: 特首跟行政團隊竟然要跟議會政黨分開. 這造成了一個行政跟立法從根本上存在衝突的潛力, 因為兩者的成員本身是不重疊跟互不相干的. 當然, 大事如政制其實是"阿爺"抓住的, 但有些瑣碎事如民生議題, "阿爺"不去抓緊的話就會出現漏洞讓行政跟立法衝突, 即使後者是在講保皇黨也是. 今次事件就完全曝露了香港政制的這個弱點. 如果行政跟立法是相連的, 政府怎麼可能會這麼笨推出一個全部人都反對的政策, 讓自己難看? 如果有, 那就真是100%的閉門造車了. 所以實際上在這個政制下, 行政跟立法關係其實是很重要的, 但港府那些官員竟然還是走去相信中共的政治分析, 自持甚麼"行政主導"擺出一副高姿態. 只能說"面係人家地比, 假係自己丟".

這也是一個對部份政治學者很大的困擾: 雖然很多學者愛用 "rational choice theory" 去分析政客, 但我們實在很少見到聰明的, 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的 rational 政客.

至於"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 這不是甚麼奇事. 應該反過來說, 如果有政客是一路下來立場堅定, 不會因為情況有變而自己也改變的, 那就真是奇蹟了. 當然這可能有點涉及誠信問題, 不過, 現在這年頭 who really cares 港府的誠信?



p.s. 某程度上行政跟立法有丁點兒關係, 那就是行政會議中有保皇黨代表. 我不肯定鬍鬚曾是自己一個制作財政預算案, 還是他有跟行政會議商討過. 如果是前者, 那就是我所指出的問題. 如果是後者, 那保皇黨事前知不知道預算案的內容? 如果他們早就知道, 那他們現在表現出來的行為就很值得大家再重新審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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