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5日

從派錢風波看政制 II : 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

現在傳媒跟網民都關注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 但我在上一篇文章中都說過, 我認為這根本是政治的正常現象; 畢竟政府是不可能明知議案不會被通過也硬上, 否則最後議案被否決難看的只是自己. 相反即使妥協了, 如果妥協內容本身是符合外界期望, 那問題反而不大. 所以政府出於政治環境需要而轉態其實是正常的. 可是我倒是對政黨的"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比較關心. 鬍鬚曾是非民選的, 他本人也是公務員出身, 某程度上只是個高級打工仔, 個人立場不堅定其實並不奇怪. 但政黨作為市民代表, 如果只是從民主的角度來看, 他們"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反而比較值得審視. 上次文章主要集中在行政立法關係, 今次則集中在政客跟民眾的關係.

上次都講過, 民主理論中對政客跟民眾的關係有兩種大取態. 一種是政客應該是純粹代表民意, 完全跟隨民意行事, 政客本身意見是次要的; 而另一種則認為政客應該自己思考甚麼最符合市民利益, 選舉只是讓市民選出最有判斷力的政客的過程. 這兩者會對"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的政客有不同理解. 民選政客"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這表面上看當然很有問題, 但並不一定是不合理的. 如果我們採用第一種取態, 那只要民意本身也是"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改變了, 政客也跟著這樣做也沒問題; 而如果我們採用第二種取態, 我們就要仔細看政客是基於甚麼突然改變判斷, 但只要這理據是合理的政客這麼做也依然可以勉強被接受.

正如我之前也講過, 正常來說財政司不可能100%閉門造車, 應該有向政黨"放風"過試探水溫. 但當預算案第一版推出時, 民意立即有超大回響, 政黨(特別是建制派)也高分貝圍插鬍鬚曾, 結果鬍鬚曾要更改內容. 而即使更改過後, 該方案依然被插. 這裡我想到三個問題.

一, 建制派是不是原本不反對第一版預算案, 只是看到民意後才轉態? 那這種做法就是"取態一: 政客依民意行事". 但奇怪的是, 建制派平日是依民意行事的嗎? 大家心中有數. 為什麼今次就這麼重視民意呢? 是今次民意反響太大? 考慮到選舉在即? 還是"上頭"怕茉莉開花而要建制派"執生"? 當然, 三種原因可以是並存的, 甚至很有可能的確是三管齊下才逼建制派跟隨民意. 但即使有時候原因一跟二存在, 我們也看不到建制派轉態, 如23條事件. 所以到最後"上頭"指示的重要性其實可能比大家想像中大. 如此一來我們倒是要多謝突尼西亞人令我們每人多了六千港元了?

二, 民主派現在又說要為新移民爭取也領六千元, 而這無疑是不會受多數市民歡迎的. 這種做法就是"取態二: 政客自己判斷". 當然民主派這麼做是基於完全自由平等的想法, 這也的確是他們存在的核心價值, 從理想主義來說很難怪他們這樣做. 但這種因理想主義而跟民意脫節的做法是否任何事項上都適合呢? 我很懷疑. 當然我們也可以很陰謀論地想, 他們是要以零代價爭取新移民支持, 因為民主派明知道自己的票數是不足以阻止預算案的, 所以他們即使口中說要為新移民爭取, 實際上也可能做不到. 但如果政府真是"上腦"了答應要派給新移民, 民主派怎麼收拾殘局? 我不認為新移民的支持可以彌補一般市民的流失. 而無疑這種市民跟新移民完全平等待遇的事例一多, 對以後社會政策帶來的影響是可大可小.

三, 民意的變動與政客的反應. 民意先是反對六千元注入強積金, 之後改成直接派發也還是反對. 政府怎麼做都受到反對. 這到底顯示政府回應民意不足? 還是市民本身沒有立場飄忽? 如果是後者, 民意經常改變, 那對以後管治將會造成困難; 無論是政府還是政黨都越來越難回應市民訴求, 極端來說會變到越來越 ungovernable 無法管治. 當然如果這是屬實, 我們也應該研究其成因, 畢竟正常來說民意是不應該如此奇怪的. 但某程度上兩個問題可以是關連的: 因為政府長期應對民意不足, 令市民對政府失去信心, 也令市民對政府要求越來越刁鑽. 這個講法的猜測成份比之前的為高, 但無論如何這個現象的成因跟影響都是很需要政府跟政黨正視的.




Otto von Bismarck, 1871-1890 德意志帝國總理


Benjamin Disraeli, 1868; 1874-80 英國首相


Robert Gascoyne-Cecil, 3rd Marquess of Salisbury, 1885-86; 1886-92; 1895-02 英國首相



最後講一講一個不是針對今次預算案本身, 而是整個意識形態上的"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 建制派, 特別是商界代表, 之前不是常常說民主下政策會短視跟民粹嗎? 所以需要保留功能組別嗎? 可是現在他們自己就支持了短視跟民粹的政策: 派 cash. 民主下才會短視跟民粹? 非民主就不會? 我們看到了並不是必然關係.

事實上從歷史來看, 我們也可以找到反民主人士反而短視跟民粹的例子. 接近的: 中東油王們都對國民大派福利, 而不少相關政策無疑是好大喜功跟短視的. 遠一點的: 大家知道近代社會最早大搞福利改革的人們是誰嗎? 他們都是保守派甚至反民主人士哦: 德國的鐵血首相卑斯麥跟英國保守黨首相的迪斯雷利和梳士巴利侯爵. 特別是卑斯麥, 他的反民主取態可是非常有名; 而梳士巴利侯爵也多次反對民主改革.

為什麼反民主人士要搞民粹搞福利? 因為他們害怕革命. 特別是德國, 當時比英國更封閉, 社會主義也更激進 (德國社民黨在當年已經聲勢浩大, 英國工黨反而較遲崛起), 令堂堂鐵血首相也要低頭, 不斷提出福利改革改善工人狀況. 為何害怕社會主義革命卻搞社會主義? 那是因為他們害怕的不是現在我們認識的溫和社會主義, 而是還在講階級鬥爭跟武力革命的社會主義. 如果發生革命, 那他們這班保守派就甚麼都沒有了. 這也回到了我之前講關於革命的威脅能迫使保守派政改的文章內容.

而他們的做法也看的出來一點: 民粹跟福利不一定等於短視. 相反, 有時福利政策一但落實就很難收回, 其實是非常長視的. 而透過長期的福利政策, 社會多一點和諧, 讓保守派有更長時間掌權, 也可以看出來這些保守派搞福利政策時他們的考慮是長視的. 所以雖然表面上政府開支加大了, 但社會問題也減少了, 其實整體上不一定就是"倒錢落海" (當然如何平衡讓負荷不超重也很重要). 在這方面卑斯麥的確很成功; 雖然福利政策未能阻止社民黨崛起, 但這個社民黨卻越趨溫和, 而德意志帝國內部一直都未受到很大的革命威脅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衝擊為止).

反而現在港府跟建制派這種"今次派彩虹糖, 下次派瑞士糖"的短視做法就真是有夠白痴; 不但讓人看不到誠意跟信服, 反而造成了反效果, 可謂陪了夫人又折兵. 政府這麼喜歡派糖, 不如下次鬍鬚曾趁海水公園全城哈囉喂時去 trick or treat 派一下好了, 起碼還有娛樂效果.

當然用來跟香港建制派相比, 就真是侮辱了卑斯麥, 迪斯雷利和梳士巴利侯爵他們了; 他們之間的手段高低差距真是大家"心照". 但這麼一比反而讓大家更明白香港建制派到底水平有多低, 他們講的話有多廢. 一, 民主還是不民主, 跟甚麼政策短視, 民粹和福利沒必然關係. 二, 他們"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 更加顯示出他們無論在理論層面上還是實質層面上都多麼沒內容; 香港實在不需要這麼低水平的政客. 最後, 如果"上頭"要香港別開茉莉花或是紫荊花, 第一件要做的事實在應該是踢走這班低質素的代理人; 即使只是扯線公仔也好, 至少找一些高質素一點的吧 orz

201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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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日

從派錢風波看政制

財政預算案公佈了. "為支持而支持"的保皇黨竟然造反調轉槍頭指向財政司司長鬍鬚曾, 而原本立場強硬指不會更改內容的鬍鬚曾在數日後就打倒數日前的自己更改了內容. 某個經常上傳媒的分析員又說香港"行政主導"蕩然無存. 泛民支持者投訴政府只有咨詢保皇黨不咨詢民主派是親疏有別. 又有部份不自私的市民指出派錢只有短期效果, 長遠無助解決任何社會問題......總之好像很多問題立即就浮上了檯面. 現在就來分析一下.

"派錢只有短期效果, 長遠無助解決問題"
. 事實上很多時候民主制度就被批評為短視跟民粹. 某程度上這個批評有很多例子. 最主要是選舉時間越接近, 議員回應選民意見的重要性就越高, 也因此議員的決策會偏向短視跟民粹.

例如美國眾議院每兩年選舉一次. 考慮到大選跟初選在差不多半年前就開始, 而在這之前政客又要籌錢準備選舉工程, 實際上那兩年任期當中有超過一年時間是要用來應付選舉, 那就難免政客表現會比較貼近民意. 相對來說, 參議員是六年一屆, 很多分析都認為參議員會有較多時間貼近自己原本立場行事.

當然, 實際任期多長不一定是最重要. 例如台灣政客當選後一般應該有三四年任期, 依照上述道理的話不用那麼重視應對民意, 但台灣選舉風氣很重. 選完地方選舉傳媒又說要留意選立委, 選完立委又說要看向選總統, 選完總統又回到地方選舉......結果搞到天天都好像是選舉天, 政客應對民意時都經常措手不及.

這又涉及另一個跟民主有很大關係的議題. 我們現在眼見的民主制度其實應該被稱為"代議民主", 只是眾多民主制度中的其中一種. 而"代議民主", 顧名思義, 就是人民選出代理人由代理人去處理政務. 可是這個代理人應該要多忠實地代表人民呢? 應該 100% 每個事項都跟隨民意? 還是代理人應該加入自己判斷? 又, 如果民意對事項沒清楚反應時, 代理人又怎樣解讀民意? 這個題目本身可以寫一篇長文, 這裡就不詳述了. 但無論理論層面如何, 實際層面上我們可以看到選舉越近, 政客就越急於在選民面前表現自己.

可是, 即使民主有時候短視跟民粹, 那也不代表非民主就不是短視跟不是民粹. 而且民主制度一個很重要的一環是法治, 一般來說憲法不能胡亂大改, 而且很多政策一但放行後就很難更改, 所以民主也不是任何情況下都能短視跟民粹地處理事宜.

"政府親疏有別". 其實很多時候即使是民主政府, 他們重視的也只是夠不夠票, 才不管你親還是疏. 例如之前英國的教改就很多人反對, 但聯合政府數到夠票在手也一於少理. 奧巴馬的醫改方案也面臨重大爭議, 但夠票之下也是通過了.

不過這也不是必然. 這種"過半就是王道"的做法叫做 "majoritarianism", 即只要有 majority 就萬事都可以做, 萬事只看票數. 但也有學者指出有些民主國家是其相反的 "consociationalism" 或 "consensus-ism", 即政客在乎的不只是票數而是社會和諧, 所以即使已經確定夠票也會想辦法讓政策得到更多民意支持. 雖然第一種做法聽起來比較"那個", 但現實上在民主國家中並不是罕見, 而且如果我們將"少數服從多數"看做民主的基本原則, 那我們也不能說 majoritarianism, 甚至"親疏有別"是不民主.

當然, 香港現在根本不是一個民主政制, 多數建制派議員來自缺乏民意基礎的功能界別, 市民對這種"親疏有別"尤其反感也不無道理.

"行政主導蕩然無存". 這時候就要反問: 行政主導有存在過嗎? 其實香港的所謂"行政主導"從來都是個模糊的概念, 我們實在很難說到底它存不存在. 很多人指出"行政主導"體現在政府比立法會權力大, 但到底這個講法有多正確? 的確香港立法會議員權限相比外國是較少, 但今次事件也看得出來, 即使如此香港立法會議員本身所擁有的權限並不小, 政府多數政策還是需要過半議員支持才能落實. 所以我個人來說實在不覺得"行政主導"本身是個很成立的理論.

"保皇黨調轉槍頭". 這一點我曾經在較早前的文章提及過. 香港的政制實在是奇怪的: 特首跟行政團隊竟然要跟議會政黨分開. 這造成了一個行政跟立法從根本上存在衝突的潛力, 因為兩者的成員本身是不重疊跟互不相干的. 當然, 大事如政制其實是"阿爺"抓住的, 但有些瑣碎事如民生議題, "阿爺"不去抓緊的話就會出現漏洞讓行政跟立法衝突, 即使後者是在講保皇黨也是. 今次事件就完全曝露了香港政制的這個弱點. 如果行政跟立法是相連的, 政府怎麼可能會這麼笨推出一個全部人都反對的政策, 讓自己難看? 如果有, 那就真是100%的閉門造車了. 所以實際上在這個政制下, 行政跟立法關係其實是很重要的, 但港府那些官員竟然還是走去相信中共的政治分析, 自持甚麼"行政主導"擺出一副高姿態. 只能說"面係人家地比, 假係自己丟".

這也是一個對部份政治學者很大的困擾: 雖然很多學者愛用 "rational choice theory" 去分析政客, 但我們實在很少見到聰明的, 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的 rational 政客.

至於"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 這不是甚麼奇事. 應該反過來說, 如果有政客是一路下來立場堅定, 不會因為情況有變而自己也改變的, 那就真是奇蹟了. 當然這可能有點涉及誠信問題, 不過, 現在這年頭 who really cares 港府的誠信?



p.s. 某程度上行政跟立法有丁點兒關係, 那就是行政會議中有保皇黨代表. 我不肯定鬍鬚曾是自己一個制作財政預算案, 還是他有跟行政會議商討過. 如果是前者, 那就是我所指出的問題. 如果是後者, 那保皇黨事前知不知道預算案的內容? 如果他們早就知道, 那他們現在表現出來的行為就很值得大家再重新審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