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

一錘定音神功

很少談香港的事,但偶然也忍不住要講一下,因為笑話真是越來越多。

香港近日因為政制改革的事,親中派 (美名「建制派」) 和民主派不斷隔空交火,而作為中共棋子的香港政府,也多番邀請大陸「權威人士」來港充當「護法」。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早前出席其中一個政改座談會後,就說出席座談會的「權威人士」饒戈平指「公民提名不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講法是「一錘定音」,可是幾日前饒戈平又再發表言論,說「中央可以下令香港實施內地的國安法」,林鄭月娥就迴避記者提問今次是否也是「一錘定音」。到底饒戈平是否有這個「一錘定音」的功力呢?

我們先看回饒戈平的身份,他是「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下稱「基委會」)的委員。這個基委會是甚麼東西呢?根據其官網的講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简称“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的决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的任务是:就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第18条、第158条、第159条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供意见。

(基委會網頁 http://www.npc.gov.cn/npc/bmzz/xianggang/node_1775.htm)

哦,原來是中國國會 (全國人大) 下設的一個工作小組,而工作就是「進行研究和提供意見」。這個機構其實很難定位耶,工作小組,算是怎樣?尤其是它的職權是「提供意見」,沒說過具法律效力,權力仍在全國人大手上。我們再來看看基委會的組成:



主任:李飛
副主任:梁愛詩、張榮順
委員:劉迺強、陳弘毅、鄭淑娜、饒戈平、莫樹聯、徐澤、黃玉山、黃蘭發、譚惠珠

咦?其實有好幾個都是香港人耶。饒戈平的地位,跟幾位香港的親中政客和律師,劉迺強、陳弘毅、莫樹聯、黃玉山、譚惠珠等人一樣,甚至比香港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還要低。那既然饒戈平講話有「一錘定音」的功力,按理來說,劉迺強、陳弘毅、莫樹聯、黃玉山、譚惠珠等人應該都可以吧?而地位更高的「大師姐」梁愛詩,說不定不用「一錘」,「3/4錘」或「1/2錘」已經可以「定音」。

其實,去年基委會主任,地位相當於「大師兄」的李飛來港「護法」的時候,我就覺得很奇怪的了。林鄭月娥當時說,李飛是來為香港官員和各界人士「講解」基本法。原來基本法在香港回歸以來實施了十幾年,政府的政務司、律政司、政制局長等人,全部都對基本法一竅不通的嗎?怎麼需要個大陸官員來「講解」給他們聽?還有,過去十幾年香港政府都在進行基本法推廣活動,花了以億計的公帑,但原來港府官員是不懂得基本法的,那他們是在推廣甚麼?推廣一些對基本法的錯誤理解?那不就是誤導了公眾十幾年?

李飛是基委會主任,是在人大工作的,也就是說他是一個大陸的議員,不是官員也不是法官。還有,根據官方資料,他的學歷是經濟學碩士,是讀經濟學的。



(李飛個人資料 http://www.npc.gov.cn/delegate/viewDelegate.action?dbid=121804)

哦,原來讀過經濟學碩士已經可以來為我們香港的政府首長講解基本法這麼厲害了,難怪我去外國讀書時,經濟學碩士 (taught master) 的收費這麼矜貴,我那一間大學,讀個 MSc Economics 也要大約2萬英鎊,還好我是讀便宜得多的政治。可是多付幾千英鎊就能夠修得「一錘定音神功」,可以來香港教導政務司和律政司法律耶,說不定會有人覺得划算。

我們假設,假設基委會這個國會屬下工作小組,真的可以「一錘定音」好了。那按同樣原則,香港立法會屬下的委員會,例如司法委員會,是不是應該也能「一錘定音」?可是香港立法會畢竟只是地方議會,地位比國會低,出一錘應該不足以定音,那我放寬一點,兩錘定音,甚至三錘定音,總可以了吧?我們看看司法委員會的成員名單:

主席:梁美芬
副主席:郭榮鏗
委員:劉慧卿、何俊仁、涂謹申、梁家傑、湯家驊、黃毓民、梁國雄、
譚耀宗、蔣麗芸、李慧琼、陳鑑林、葛珮帆、何俊賢、鄧家彪、麥美娟、田北辰、
謝偉俊、石禮謙、吳亮星、廖長江、馬逢國、陳健波、姚思榮、謝偉銓、鍾國斌

(http://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panels/ajls/general/ajls_mem.htm)



三個臭皮匠,勝過諸葛亮。全國人大基委會普通委員饒戈平有這個功力,那香港立法會司法委員會出動三個委員,例如劉慧卿+何俊仁+黃毓民或梁國雄,應該也能夠一戰,不然也可以出動梁美芬+譚耀宗+蔣麗芸之類的組合。

但要單挑饒戈平,我們還是應該出動香港立法系統的最高權威人士,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他在饒戈平說「香港實施國安法」後的第二天,就跳出來說這個講法行不通,可見曾鈺成應該也具有「一錘定音」的功力。可是改天饒戈平又還擊,說「不要動不動拿符不符合基本法來說事」。原來有些事需要符合基本法,有些事又不需要符合基本法,連這麼高深的事情都能定斷,饒戈平的「一錘定音」功力果然深厚。

其實不止立法系統,行政系統也能「一錘定音」。例如之前林鄭月娥說即使基本法的條文沒寫,也已經「不言而喻」地要求了香港高官要「愛國愛港」。莫非林鄭月娥有神通力,懂得天眼通,看到我們看不到的東西?法律條文又沒寫,她竟然可以理解到法律背後有個「不言而喻」的意義。最新發展,林鄭月娥又跳出來「一錘定音」,說一些學者提出的政改方案符合基本法。

可我又不懂了。林鄭月娥幾個月前不是還不懂得基本法,需要李飛教她的嗎?怎麼功力突然突飛猛進,已經練成「一錘定音」的神功了?看來李飛一定是傳了一套心法口訣給林鄭月娥,令她在短短時間內就練成神功。既然她是李飛徒弟,那將來看見梁愛詩,就應該喊「師伯」,見到饒戈平,可以喊「師叔」。

不過我覺得最離奇的是,現在的香港,要詮釋法律,甚麼事情合法不合法,甚麼事情要符合或不符合基本法,原來不是靠法官,是靠議員和官員。香港,當真是講法治的社會,即是人人都是靠把口在講法治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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